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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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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灿股份”)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QKM593

  (二)名称:广东文灿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白岗社区和顺大道125号B栋(住所申报)

  (五)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六)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七)成立日期:2021年7月8日

  (八)营业期限:长期

  (九)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西路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卢润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霞、张聪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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