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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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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京唐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176天、178天、177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风险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客户协议书主要条款

  ■

  2、公司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主要条款

  ■

  3、公司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主要条款

  ■

  4、公司购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主要条款

  ■

  5、公司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挂钩标的如下:

  ■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财务部及时跟踪上述存款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京唐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28,514.15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67%。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增值部分的投资收益,助力公司业绩增长,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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