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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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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4629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4月1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451名激励对象3,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4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7.09元/股。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3962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同意公司向451名激励对象授予3,0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09元/股调整为25.7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5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35万股,但在授予日后,2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变动和主动放弃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17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23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856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3970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42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36,562,4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28,56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560,000.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

  7、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2018年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1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4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0年3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5.79元/股调整为24.20元/股。

  10、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触犯“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395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4.395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2、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3、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的回购价格将由24.20元/股调整为22.63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0年度个人及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178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4629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王金亮解锁3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

  附表一: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4629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2%。

  ■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解锁: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表(截至2021年7月7日)

  ■

  五、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参与激励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8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363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内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4629万股,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363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65.462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十、律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相关事项出具的结论性法律意见为:第一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主行权模式下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2021年6月5日公告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并通过考核的1,309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1,022.3万份股票期权。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正式开始行权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本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的期权代码:037096;期权简称:美的JLC8。

  一、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20年4月2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52.02元/股。

  3、根据美的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本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52.02元/股调整为50.43元/股,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所被授予的股票期权予以取消。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3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18万份。

  公司原拟向1,425名激励对象授予6,526万份股票期权,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未开立证券账户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调整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425名变更为1,420名,股票期权总量由6,526万份调整为6,502万份。2020年7月8日,公司完成了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4、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5、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0.43元/股调整为48.86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七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6502万份调整为5966.3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七期激励对象共1309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日止)可行权共1,022.30万份股票期权。

  二、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2、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及董事会对于行权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附表一:

  ■

  3、行权期间

  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6月3日。

  4、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

  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共1,309人,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22.3万份,可行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

  5、行权比例

  本次行权比例占现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17.59%。

  6、行权价格

  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价格为48.86元/股。若在行权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7、禁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离任信息申报之日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三、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行权模式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承办券商情况

  本次行权的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国信证券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并已完成所有业务准备工作,符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自主行权业务系统接口要求。

  国信证券保证提供的业务系统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自主行权启动前,公司、国信证券及激励对象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已充分理解相关行权的合规性要求如何在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具体操作中实现,相关业务控制点有效。

  3、自主行权期间

  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6月3日。

  4、可行权日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公司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已在《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四、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户    名: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窖支行

  账    号:801101000669402040

  2、募集资金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份数量为1022.3万份,期权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存储于上述银行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五、本次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各期损益没有影响,公司股本将增加1022.3万股,股东权益将增加499,496千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事宜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每季度末公司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行权情况、股权激励对象变动情况、股票期权参数调整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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