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7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1-02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H 股股东的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315,998,88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3,694,799,66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010,798,556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本次转增股本使用公司股票发行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2021年6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因上述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56,469,662股,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额16,010,798,556股摊薄计算的2020年度每股收益约为0.62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1、联系部门: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联系电话:021-60298619。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2021-029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259,529,2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677,858,768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同时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5月2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已于2021年6月3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1年6月3日至 2022年6月2 日,目前处于行权阶段。为实施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1年6月29日至 2021 年7月16日期间,全部激励对象限制行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6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3日(详见同步发布《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股票期权行权新增股份56,469,662股,公司总股本调整为12,315,998,889股。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同时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对转增股本数量进行调整,即调整后公司合计拟转增3,694,799,667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010,798,556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1-030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时报送审阅。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1)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执行董事许立荣先生、黄小文先生、杨志坚先生及冯波鸣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15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9元/股;首次授予期权尚未行权部分期权数量调整为164,997,999份,预留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2,067,760份。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 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因免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45,000份期权(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对应448,500份),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3人调整为442人,首次授予期权尚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由164,997,999份调整为164,549,499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充分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执行董事许立荣先生、黄小文先生、杨志坚先生及冯波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1-03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报送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1)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15元/股,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9元/股;首次授予期权尚未行权部分期权数量调整为164,997,999份,预留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2,067,760份。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2. 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因免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45,000份期权(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对应448,500份),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3人调整为442人,首次授予期权尚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由164,997,999份调整为164,549,499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免职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详见同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1-03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先后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7日、4月20日、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6月至7月期间,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开展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首次授予调整,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60人,登记份数为190,182,200份,行权价格为4.10元/份。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7月20日、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股东大会、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调整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并修订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及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5至7月期间,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预留股票期权并于2020年7月7日完成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登记人数39人,登记数量1697.52万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7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60名激励对象中,17人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679.1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443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8339.12万份。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将中外运航运从对标企业名单中剔除,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因实施202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同意1名激励对象因免职的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

  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同时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2021年6月29日至7月16日期间,公司已暂停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以实施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相应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行权价格

  (1)调整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

  P=P0÷(1+n)= 4.10元/股÷(1+ 0.3)=3.15元/股

  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4.10元/股调整为3.15元/股。

  (2)调整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

  P=P0÷(1+n)= 3.50元/股÷(1+ 0.3)=2.69元/股

  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3.50元/股调整为2.69元/股。

  说明:上述计算公式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n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比率,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

  2、期权数量

  (1)调整首次授予期权数量

  首次授予期权,已行权56,469,662份,尚未行权126,921,538份;尚未行权部分按如下公式调整:

  Q= Q0×(1+n)=126,921,538×(1+ 0.3)= 164,997,999份

  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126,921,538份调整为164,997,999份。

  (2)调整预留授予期权数量

  按如下公式调整:

  Q= Q0×(1+n)= 16,975,200×(1+ 0.3)=22,067,760份

  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由16,975,200份调整为22,067,760份。

  说明:上述计算公式中,Q0为调整前期权数量;n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比率,Q为调整后期权数量。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202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须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3、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1-033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先后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3月7日、4月20日、5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6月至7月期间,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开展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首次授予调整,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60人,登记份数为190,182,200份,行权价格为4.10元/份。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7月20日、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股东大会、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调整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并修订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及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5至7月期间,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了预留股票期权并于2020年7月7日完成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登记人数39人,登记数量1697.52万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7月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460名激励对象中,17人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679.1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443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8339.12万份。经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将中外运航运从对标企业名单中剔除,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7月7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因实施202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同意1名激励对象因免职的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免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34.5万份股票期权(对应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期权数量调整后的44.85万份),相应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43人变更为44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的数量(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由164,997,999份变更为164,549,499份。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意见

  1、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免职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1名激励对象因免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3、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1-034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推动“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克服全球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充分发挥集装箱物流供应链的支撑作用,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增运力、保供箱、提服务等措施全力保障全球运输服务,实现量价齐升,整体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度增长。预计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0.93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70.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370.21亿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3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8.82亿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集装箱航运市场持续向好,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综合指数(CCFI)均值为2066.64点,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增长133.86%,与上一年度下半年相比增长92.44%。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推动“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克服全球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充分发挥集装箱物流供应链的支撑作用,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增运力、保供箱、提服务等措施全力保障全球运输服务,实现量价齐升,整体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