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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8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能源”)增资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瀚叶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4.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20%;若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4.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为回购股份的实施,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三、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以所持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出资设立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及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全资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名称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办理上述子公司注册登记及资产划转等相关事宜。

  (一)关于设立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设立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设立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设立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金额:19,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来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和管理措施,强化风险管控,防范及化解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能源”)增资1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瀚叶能源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瀚叶能源增资19,0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够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瀚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元路58号3#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朱礼静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营业期限:2021年06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电气科技、电力科技、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燃气器具生产,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摩托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瀚叶能源为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正式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推进公司在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满足瀚叶能源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瀚叶能源在未来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和管理措施,强化风险管控,防范及化解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9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4.00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员工持股的风险,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的授权,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4.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2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从 2021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若按回购金额上限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4.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60%;若按回购金额下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4.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无需注销股份的情形,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预测情况如下:

  ■

  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员工持股的,则已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05,041.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3,200.65万元,流动资产98,983.98万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13.11%、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15.20%、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0.41%。按回购金额上限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4.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20%。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低于20,000万元、不超过4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投资价值,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考虑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以及占公司资产规模的比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二)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534,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于2020年11月28日10时至2020年11月29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拍卖,并于2021年3月1日过户至受让人名下。

  公司原副董事长鲁剑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7,999,59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2%)于2021年5月8日10时至2021年5月9日10时至2021年5月10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拍卖,并于2021年6月11日过户至受让人名下。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三)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关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问询函。截至2021年7月7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不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崔巍暂无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

  2021年6月24日,公司向持股5%以上的股东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 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2021年7月7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未回复公司问询。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齐鲁资管浦银22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委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上述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目前不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若今后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为回购股份的实施,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员工持股的风险,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1-09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以所持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易邦”)12.45%股权向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1,400.95万元,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以所持青岛易邦5.00%股权向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94.76万元,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以所持青岛易邦3.00%股权向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156.86万元,持有其100%股权;公司以所持青岛易邦3.00%股权向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156.86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子公司成立后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所持青岛易邦部分股权投资设立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及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上均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等四家全资子公司,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办理上述子公司注册登记及资产划转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藏瀚正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及维护;大数据、信息、互联网服务;生物医学研发;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企业管理等(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股权结构:

  ■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二)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藏瀚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及维护;大数据、信息、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销售;互联网服务。

  股权结构:

  ■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三)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西藏瀚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及维护;大数据、信息、互联网服务;生物医学研发;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企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股权结构:

  ■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四)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瀚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青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投资额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所持青岛易邦相应股权比例的账面价值进行测算,实际投资额以2021年6月30日,公司所持青岛易邦相应股权比例的账面价值为准。

  三、青岛易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杜元钊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3日

  注册地址:青岛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21号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兽药生产;兽医技术服务,畜牧信息咨询服务;动物保健品批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89,420,000元价格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青岛易邦4.99%的股权。截至2021年7月7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目前持有青岛易邦33.44%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易邦28.45%股权。

  公司所持有的青岛易邦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作为股权出资的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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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子公司成立后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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