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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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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6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5,98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210天内分批交货完毕(若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或封路构成不可抗力的,交期顺延),具体情况以买方通知为准,卖方承诺在接到卖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当批次交货,以满足买方工程进度要求。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若顺利履行将对未来业绩有一定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一定成本变化、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安装调试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合同履约期较长,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收入可能出现跨期确认的情况,计入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或质量不达技术协议要求,可能会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于2021年7月6日签订了《还原炉买卖合同》,本合同标的为买方采购的40对棒还原炉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984万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3300MABJAF3H8P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28号中小企业创业园办公楼5层502室

  法定代表人:张立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海丽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5,98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玖佰捌拾肆万元整)。

  2、付款方式:电汇。

  按照预付款-发货款-安装调试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

  3、履约期限:合同签订210天内分批交货完毕(若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或封路构成不可抗力的,交期顺延),具体情况以买方通知为准,卖方承诺在接到卖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当批次交货,以满足买方工程进度要求。

  4、履约地点:买方工厂,买方有权提前通知卖方调整交货时间及地点,经双方确认后由此发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5、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为标的物交付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且投运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

  6、违约责任:

  6.1、卖方延迟履行交货、安装、调试、维修、更换等任何一项义务的,每延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若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或封路构成不可抗力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6.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卖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或出现因卖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3、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违约金均可累计适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补足。卖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及赔偿,买方均有权在货款内直接扣除。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争议解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金额为15,98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71%,本合同若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光伏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合同实施后可能面临一定成本变化、订单持续性等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盈利不达预期。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安装调试款-质保金”的结算模式执行,合同履约期较长,款项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收入可能出现跨期确认的情况,计入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或质量不达技术协议要求,可能会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还原炉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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