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5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21-056)。
因印志松、夏之云、蒋中文属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印志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印志松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焦烽先生、隋同波先生、汪源女士、孟庆林先生、何小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汪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聘任范丽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范丽婷女士简历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临2021-059)。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一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简历
印志松:中国国籍,男,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材工业设计苏州安装公司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材国际(南京)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印志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附件二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简历
焦烽:中国国籍,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成都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副院长、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院长)、总经理(院长),现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隋同波:中国国籍,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历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研究室主任、所长、副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研究总院院长等职。
汪源:中国国籍,女,1976年出生,美国达特茅斯塔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孟庆林:中国国籍,男,1967年出生,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国家建材局情报所经贸室工程师,中国建材技术装备总公司部门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建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材国际执行副总裁,中材国际海外事业发展公司总经理,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何小龙:中国国籍,男,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焦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股,隋同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50股,孟庆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股,汪源女士、何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附件三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简历
范丽婷:中国国籍,女,1983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位,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供职于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曾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范丽婷女士2015年11月取得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范丽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5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8.536元/股调整为8.30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7年9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17-058),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945号)。
2017年10月20日,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0月21日,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2017-064),披露了独立董事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事宜,征集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2017-080)。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2017-081)。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498名变更为48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55万份变更为1,742.45万份。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7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8年1月26日,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由9.27元/股调整为8.837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489名变更为463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42.45万份变更为1,677.022万份,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65.428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6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8.9931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由8.837元/股调整为8.536元/股。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因46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558.993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463名变更为455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18.0289万份变更为1083.6953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人数为45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1.641万份,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及格”,行权比例系数为0.8,其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共0.2001万份因不符合行权条件将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2021年3月5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合计658.954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2021年4月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737,646,9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调整后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536-0.23=8.306元/股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董事会决定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57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电力相关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在研发中心园区内建设了4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性工程,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行模式。根据项目运行需要,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二、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条款
根据前述增加经营范围和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及增加内容见字体标粗部分):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稿)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1,000万美元;截至目前,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71.6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53.24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后)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在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金额分别为8,000万美元和3,000万美元。目前,中材海外上述银行授信协议即将到期,为满足中材海外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为其在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继续为中材海外在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8,000万美元和3,000万美元,授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担保项下发生银行借款应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28日,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7 号 12 层全部,法定代表人:孟庆林。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材海外资产总额为78,354.02万元;负债总额为49,751.76万元;净资产为28,602.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0%;营业收入为70,666.30万元;净利润为7,515.2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材海外资产总额为74,637.42万元;负债总额为43,769.94万元;净资产为30,867.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4%;营业收入为4,245.17万元;净利润为1,037.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以上相关担保协议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中材海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众多海内外大型水泥工程项目履约业绩,履约能力较强,具备授信项下债务的清偿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意公司为中材海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二)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以2/3以上绝对多数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三)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53.2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3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3.01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1-059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2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22日
至2021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审议上述议案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于 2021年7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同样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于2021年7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范丽婷 吕英花
(二)联系电话: 010-64399502 010-64399501
(三)传真:010-64399500
(四)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4399502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胡金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