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0日、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02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因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华创证券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执行通知书,将对当代集团所持公司股票12,138,000 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处置;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亚太”)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因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太平洋证券根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执行通知书,将对先锋亚太所持公司股票14,814,814 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司法处置过户等方式进行处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均已过半,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当代集团及先锋亚太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被动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 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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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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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当代集团及先锋亚太上述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代集团及先锋亚太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当代集团及先锋亚太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鹰潭市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2、北京先锋亚太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