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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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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7月1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项振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阎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阎磊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7月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

  阎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生。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曾供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富创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时代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并担任广东高科技商会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评审专家、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会员、深圳前海云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委员等。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兄弟足球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法律专家、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韶关仲裁委仲裁员、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阎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阎磊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阎磊先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阎磊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请参见2021年7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7月13日8:30-16:0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0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9:15至2021年7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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