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计划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日(2021年6月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5%)。
2021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资本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数量已实施过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6,860,912股,持股比例从4.8715%下降至4.0967%,具体减持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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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无偿划转股份。
3.减持价格区间:8.80元/股至9.68元/股。
4.进展情况: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5.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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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深圳资本集团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深圳资本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