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收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的《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冻结相关资料,获悉公司股东和泰安成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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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泰安成解除质押的54,000,000股份当时被质押情况请查看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2018 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 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 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和2018 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泰安成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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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资料。
2、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