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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暨实施
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暨实施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和2021年6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以及相关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77人,实际出席持有人77人,代表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40.72万份,占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440.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刘自文女士、伍小云先生、王侦彪先生为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自文女士为“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刘自文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伍小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侦彪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440.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4、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5、根据持有人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6、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8、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它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440.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一)证券账户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证券账户号码:0899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5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三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0,992,8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7.10%)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三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59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2%)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96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三平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三平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鲁楚平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认购的公司增发的股份(含上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鲁三平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三平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96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转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鲁楚平先生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鲁楚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辞去董事职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鲁楚平先生在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时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优先获配股票在本次增发股份上市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否则所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鲁楚平先生于2011年12月26日承诺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延长锁定期1.5年,延长锁定期后限售截止日为2013年6月26日。

  4、鲁楚平先生于2012年12月28日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后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鲁楚平先生于2014年9月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6、鲁楚平先生于2016年1月14日承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楚平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鲁楚平先生此前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二)鲁三平先生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08年6月4日,鲁三平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11年7月22日,鲁三平先生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票和在公司2011年公开增发中优先获配股票在本次增发股份上市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否则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三平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鲁三平先生此前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鲁三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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