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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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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昂立教育

  股票代码: 6006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昂立教育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海交通大学决定将持有的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和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取得教育部批复同意并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海市国资委指定由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落实有关交接及后续管理事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1年5月18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3%的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等其他合法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实施任何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影响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昂立教育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海交通大学将持有的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和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以此间接获得了昂立教育16.59%的股份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昂立教育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2,747,230股昂立教育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市国资委通过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2,747,230股昂立教育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6%;通过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29,040,000股昂立教育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3%;通过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间接控制18,487,730股昂立教育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5%;合计间接控制50,274,960股昂立教育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5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划转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昂立教育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主要负责人:白廷辉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主要负责人:白廷辉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昂立教育

  股票代码: 6006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交通大学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昂立教育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海交通大学决定将持有的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和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的控股股东将由上海交通大学变更为上海市国资委,现已取得教育部批复同意并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海市国资委指定由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落实有关交接及后续管理事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1年5月18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股东交大产业集团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3%的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等其他合法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交大产业集团尚未实施任何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影响产大产业集团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昂立教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海交通大学将持有的产大产业集团90%股权和交大企管中心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市国资委,上海交通大学仍持有交大产业集团1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昂立教育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状况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交通大学通过交大产业集团持有昂立教育29,04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3%,通过交大企管中心持有昂立教育18,487,7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5%,合计持有昂立教育47,527,7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59%。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交通大学不再通过交大产业集团及交大企管中心间接控制昂立教育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划转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昂立教育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交通大学

  主要负责人:林忠钦

  2021年6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交通大学

  法定代表人:林忠钦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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