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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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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将不晚于2021年7月15日暂停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含首日,T日),若预计T日的有效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申请确认后,本基金总规模接近或达到100亿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自T+1日或T+2日起(含)不再接受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申请,并于T+1日公告;若T日本基金有效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申请全部确认后超过100亿元,本基金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于T+1日公告,并视情况有权对T日的有效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购(含定投)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按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投资者提交的有效转换转入申请,计算转换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申购补差费用适用的费率为按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相关费率,该部分申请确认不受转换最低限额的限制。

  (3)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后,申购(含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的恢复办理时间及产品规模上限的设置情况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4)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

  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3年锁定期限,3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2)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转换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目前包括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256)、泓德泓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1357;C类代码:001376)、泓德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500)、泓德泓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695)、泓德泓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801)、泓德泓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563)、泓德优势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808)、泓德泓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846)、泓德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705)、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138;C类代码:002139)、泓德泓利货币基金(A类代码:002184;B类代码:002185)、泓德添利货币基金(A类代码:003997;B类代码:003998)、泓德泓益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562)、泓德裕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38;C类代码:002739)、泓德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34;C类代码:002735)、泓德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36;C类代码:002737)、泓德裕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42;C类代码:002743)、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4196;C类代码:004197)、泓德裕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40;C类代码:002741)、泓德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4965;C类代码:004966)、泓德臻远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395)、泓德裕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6606;C类代码:006607)、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6608)、泓德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6336)、泓德丰润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8545)、泓德睿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9014)、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9264)、泓德卓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10864;C类代码:010865)、泓德优质治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11530)、泓德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009015;C类代码:009016)。

  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共同的开放日,方可办理对应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2.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有关申购费率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以及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定投。投资者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定投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

  具体费率优惠措施及业务规则执行相应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德胜尚城B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直销电话:010-59850133

  传真:010-59850195

  联系人:童贤达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100-888

  (3)泓德基金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信服务号:hdfund

  7.2 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7月8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登载的《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与《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腾安基金将自2021年7月1日起销售以下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

  自2021年7月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等业务。

  上述基金可参与腾安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腾安基金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且最低申购起点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投业务及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腾安基金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可与腾安基金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投资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或 www.txfund.com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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