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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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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3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42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于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41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于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43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4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程晨、吕静舟、向开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程晨、吕静舟、向开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日常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障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简称“博汇浆业”)、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博汇”)的生产经营稳定、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39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和于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和谢单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

  (三)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向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金海贸易”)采购化学木浆,2021年度重新预计/合同金额(不含税)为151,222.79万元,较2021年度预计金额增加48,279.00万元;江苏博汇向金海贸易采购化学木浆,2021年度重新预计/合同金额(不含税)为214,800.47万元,较2021年度预计金额增加104,181.0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受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化学木浆的预计金额(不含税)合计增加71,148.00万元;同时考虑海运周期较长的影响,2021年度将完成2022年1-2月份化学木浆关联方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预计合同金额81,312.00万元;

  2、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博汇浆业预计向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力”)、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海力”)采购化工辅料金额增加,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生产需求,稳定化工辅料供应,向供应更为稳定、距离更近的关联方增加采购数量所致。

  3、江苏博汇向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亚浆”)销售胶乳,2021年度预计金额1,4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胶乳产品产能富余,满足内部生产需求的同时部分对外销售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金海贸易成立于2010年8月6日,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8号帝国中心4 楼405B,注册资本为5,99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国内、外客户的木片、木浆及煤炭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海贸易经审计的总资产46,251.75万美元,总负债37,691.88万美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943.33万美元,净利润1,459.52万美元。

  2、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力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胜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23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电石渣、氯化钡泥、氯化钙、甲酸钠、石灰粉末、已二酸、二元酸、十水硫酸钠、己内酰胺、环己酮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聚合氯化铝、粉煤灰砖;丙烯仓储中转(限分公司);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1,337,322.86万元,总负债925,983.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123.60万元,净利润-42,128.11万元。

  3、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力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陈胜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苯、二甲苯制造;己内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铵制造;环己酮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28,753.55万元,总负债194,030.0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924.38万元,净利润-29,547.43万元。

  4、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宁波亚浆成立于2002年11月5日,住所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黄志源,注册资本为69,865.42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纸及纸板(含纸制品)制造、加工;自产产品销售;纸张、纸板及纸制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亚浆经审计的总资产2,392,933.90万元,总负债1,467,992.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4,374.51万元,净利润132,653.76万元。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持有博汇集团100%的股权,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金光纸业持有金海贸易99.63%的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宁波亚浆50.63%的股权,因此金海贸易、宁波亚浆为由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博汇集团直接持有山东海力72%的股权、间接持有山东海力28%的股权,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力100%的股权,因此山东海力、江苏海力为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江苏博汇向金海贸易采购化学木浆,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合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江苏博汇向山东海力、江苏海力采购烧碱、双氧水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公司及博汇浆业向山东海力采购烧碱、双氧水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江苏博汇向宁波亚浆销售胶乳,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金海贸易、山东海力、江苏海力、宁波亚浆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向其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向金海贸易采购化学木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原材料采购渠道,稳定原材料供应,丰富产品品类和提高品质。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江苏博汇向山东海力、江苏海力采购化工原料,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江苏博汇向宁波亚浆销售胶乳,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拓展销售渠道。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博汇纸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1-04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6日

  至2021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39号、临2021-040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8539966

  传真:0533—8539966

  邮箱:zqb@bohui.com

  邮编:256405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4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关联方海南金海购买两台切纸机、一条令包装及栈板打包线;江苏博汇拟向关联方汶瑞机械购买化机浆配套废液综合利用项目苛化工段(RC)1套。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金海”)购买两台切纸机、一条令包装及栈板打包线,设备评估值为2,084.55万元,用以满足不同客户对商品包装规格的差异化需求,进一步扩展客户匹配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

  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拟向汶瑞机械(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瑞机械”)购买化机浆配套废液综合利用项目苛化工段(RC)1套,包含主机及辅机设备、槽罐类、专用设备、备品备件等,设备采购金额为3,097.34万元(不含税),为江苏博汇化机浆配套废液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所需设备。

  公司与海南金海、汶瑞机械为由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48.84%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金海98.48%股权,直接或间接持有汶瑞机械58.38%股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海南金海、汶瑞机械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法定代表人:黄志源

  (4)注册资本:1,011,179.4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D12区

  (6)成立时间:1999年10月27日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木纸浆、纸、纸制品、相关化工产品及制浆造纸类机器和配件;提供运输、装卸及港口服务,水、电、汽生产供应及环保代处理服务,招待所服务,产品售后服务、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转口贸易。

  (8)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906,791.13万元,总负债1,579,986.4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6,516.15万元,净利润98,193.23万元。

  (9)金光纸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金海98.48%股权,为海南金海的控股股东。

  2、汶瑞机械(山东)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汶瑞机械(山东)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法定代表人:翟京丽

  (4)注册资本:800.00万美元

  (5)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街道青龙湖西路21号

  (6)成立时间:1998年1月8日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环保、制浆、造纸、碱回收、医药、食品、石油、化工等机械成套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6,713.04万元,总负债36,945.4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52.16万元,净利润1,324.03万元。

  (9)金光纸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汶瑞机械58.38%股权,为汶瑞机械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海南金海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两台切纸机、一条令包装及栈板打包线;

  2、权属情况说明: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海南金海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3、资产运营情况:该设备购置于2009年,于2013年投入使用,目前均能正常使用;

  4、截至2021年3月31日,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631.56万元,评估值为2,084.55万元。

  (二)汶瑞机械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化机浆配套废液综合利用项目苛化工段(RC)1套,包含主机及辅机设备、槽罐类、专用设备、备品备件等;

  2、权属情况:交易标的为公司向汶瑞机械采购新设备;

  3、交易标的价格:3,097.34万元(不含税),为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市场价格比较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海南金海采购设备为公司聘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21]第17006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定价以该评估报告为依据,交易价格为2,084.55万元(不含税)。

  (二)江苏博汇向汶瑞机械采购设备为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市场价格比较确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海南金海采购设备缩短了设备达产周期,降低了采购成本,有利于满足不同客户对商品包装规格的差异化需求,进一步扩展客户匹配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江苏博汇向汶瑞机械采购设备为化机浆配套废液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所需,该项目是江苏博汇对原有化机浆废液配套综合利用设施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提高废液处理能力,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环境经济效益。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购买设备的议案》,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于洋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值为交易价格,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海南金海采购设备是基于公司经营所需,缩短了设备达产周期,降低了采购成本,有利于满足不同客户对商品包装规格的差异化需求;江苏博汇向汶瑞机械采购设备有利于公司进行环保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环境经济效益;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照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披露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0-080、临2020-081、临2020-082及临2021-019号公告。

  八、备查文件

  (一)博汇纸业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博汇纸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五)《中威正信评报字[2021]第17006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4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14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10,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8,779,929.85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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