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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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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1-04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已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1年5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送红股,将剩余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来源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授予登记股数为127.892万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0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381,827,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送红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1,827,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81,827,50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34,558,505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1年7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7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7月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八、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34,558,505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240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咨询联系人:鞠衍巍

  咨询电话:0631-3953335

  传真电话:0631-3953348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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