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和《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2,162,247,9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5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70,142,2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9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92,105,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93,001,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96,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92,105,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442,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4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1%;弃权3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385,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1%;反对43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3%;弃权4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720,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6%;反对4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721,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4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弃权9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1,88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4%;反对26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643,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3%;反对2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9%;弃权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洪彬、马宁。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0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5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吴勇高回避表决。

  根据市场薪酬数据的对标分析结果,及公司以经营指标、经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理念,公司拟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管理的相关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择时另行审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有关情况请留意公司日后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5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拆借资金,并与越秀集团签署《资金拆借协议书》。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广州资产总经理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二)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项目开发;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9%,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7,546,130.30万元,净资产12,907,518.89万元;2020年营业总收入6,965,921.86万元,净利润1,099,049.68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1,771,101.16万元,净资产13,387,434.47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其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广州资产总经理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广州资产。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广州资产总经理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五)借款用途: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发展。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以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除本次借款外,公司年初以来至2021年6月25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8,654.27万元,其中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金额110,000万元,向创兴银行贷款47,715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致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1年。

  3、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87.36万元。2020年度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致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继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53万元,比上年信永中和收取的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9%;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该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经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概况

  公司自2016年以来连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至2020年度,信永中和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信永中和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请致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初步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进行了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聘请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提前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查,我们对致同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致同为2021年审计机构。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聘请致同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满足本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变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照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