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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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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微信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长杨旭恩先生、董事杨广城先生、杨其新先生、杨广龙先生、独立董事谢俊源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会议由董事杨锡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要,高乐智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3801号写字楼作抵押,为高乐智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智宸”)的经营资金需要,高乐智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抵押,为高乐智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NAB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3801号

  法定代表人:杨广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3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玩具、模具、塑料制品、智能机器人、儿童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纺织品、服装、鞋帽、家具、五金制品、纸制品、木制品的技术开发、设计及销售;展览展示策划,会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从事供应链管理;通讯产品(不含限制项目)及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服务及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家居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通讯器材、户外用品、饰品、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陶瓷制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及互联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包装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黄金首饰、京东卡,腾讯、爱奇艺、优酷会员卡,虚拟卡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业务;酒类产品、乳制品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2、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3、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为授信合同项下的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即自该授信合同订立日起两年内。

  4、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

  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智宸的经营资金需要,高乐智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以在深圳的自有物业作抵押,为高乐智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公司对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12月31日数据)的1.31%。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高乐智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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