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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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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50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有2名激励对象未满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该事项已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以及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已满45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有2名激励对象第一期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为0%,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2名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以及2名未满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人员,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6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8.84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038884),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10.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1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051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亿嘉和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付云女士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兰新力及独立董事袁天荣、武常岐、黄建伟、毛义强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伟、曹雨麒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少劼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严宝祥、郝俊华、卢君及财务总监王立杰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王新建、金锐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与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朱付云女士回避表决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周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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