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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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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24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市支行申请15,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该公司的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拟以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上述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负责人:张华国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06层、18层、19层、28-33层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8922232415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标的为湖北雄韬在生产经营中持有的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四、应收账款质押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授信期限:12个月,额度单次使用

  3、执行利率:基准利率+利差(基准利率为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款日前一个营业日所适用的LPR1Y报价,利差为:0BP)

  4、还款方式:按月归还,到期还本

  五、办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同时,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能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关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能有效优化公司资金情况,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办理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锂电”)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市支行申请1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该公司的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232,1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1,692.60万元的79.59%,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开发区(镇)智能产业园A6、A7、A8栋

  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销售、改进电源开关及检测设备及零配件,各种电源零配件,新型充电电池,锌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相关系统和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UPS(不间断电源)及零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风力发电机组及电动车、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其他限制项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梯次利用、处置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普通货运。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锂电资产总额22,161,162.71元;负债总额15,418,057.67元;净资产6,743,105.04元,资产负债率69.57%。2020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2,155,752.25元,净利润-256,894.9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湖北锂电资产总额60,928,354.12元;负债总额56,370,186.81元;净资产4,558,167.31元,资产负债率92.52%。2021年3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184,937.7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湖北锂电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满足湖北锂电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可以保证下属子公司及时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公司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232,1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1,692.60万元的79.59%;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50,834.2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15至2021年7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7月13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信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9:15至2021年7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9),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至2021年6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6月29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韬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3”,投票简称为“雄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至2021年6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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