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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增补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汪耿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增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董事长秦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杰、李旭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推动“宁陵县四湖休闲区综合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PPP项目”的进展,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10,430.33万元;全资子公司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58.93万元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政府方代表“宁陵县财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陵县豫资棕榈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该公司将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杰、李旭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作为主债务人和参股孙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期限自起租日起12个月,融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融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具体事宜。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6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计划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计划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无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杨东升

  ■

  (2)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吴可方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常明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和时间,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与公司多年合作的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符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生效日期

  2021年6月25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因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朴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棕建”)以联合体的方式已中标“宁陵县四湖休闲区综合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PPP项目”,项目总投资115,892.38万元。

  为推进项目实施,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430.33万元(其中2,25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全资子公司河南棕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158.93万元(其中25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与豫资朴和、及政府方代表“宁陵县财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陵县豫资棕榈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宁陵县豫资棕榈”),宁陵县豫资棕榈将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25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杰、李旭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连同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共同投资金额累计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对外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豫资朴和

  公司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郑州动漫基地C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MA44YU734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燕超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4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俊贤路38号森大郑东1号项目一期3号楼1-2层5号铺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桥梁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经营租赁;绿化养护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机械设备安装及销售;销售:建筑材料。

  股权结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棕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宁陵县财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陵县财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3MA44R6M1X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耀磊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03日

  注册地址:宁陵县建设西路606号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企业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国内贸易服务;农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农民集中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整理、生态保护开发建设;水产品批发、零售;矿产品批发、零售;矿产开采、石材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宁陵县技改资金管理中心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宁陵县技改资金管理中心

  关联关系:公司与宁陵县财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宁陵县财信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宁陵县豫资棕榈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宁陵县建设西路666号

  经营范围: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出资协议书》,具体协议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已中标“宁陵县四湖休闲区综合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PPP项目”,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宁陵县豫资棕榈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仅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推动后续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该项目公司不得开展与“宁陵县四湖休闲区综合整治及配套服务设施PPP项目”无关的对外担保、投资以及其他业务。

  此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注册资本之外的项目资本金各方根据PPP项目合同按建设进度、按持股比例同时出资到位,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项目公司运行过程中仍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等对其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并加强风险管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以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已审议与关联方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金额为13,981.839万元,具体如下: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营运资金的需求,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融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具体事宜。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缪文全”女士为豫资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本次交易合作方芯鑫租赁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芯鑫租赁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融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25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秦建斌先生、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李旭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融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

  法定代表人:杜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0,949.032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

  (三)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缪文全”女士为豫资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本次交易合作方芯鑫租赁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芯鑫租赁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融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合作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诚信状况

  经网络查询,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租赁方式: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和参股孙公司贵安新区棕榈文化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芯鑫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

  2、融资额度:人民币2亿元

  3、融资期限:自起租日起12个月。

  4、融资利率:不超过5.35%(实际融资利率以签署的融资租赁相关协议约定的为准)。

  5、资金用途:仅用于补充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融资租赁相关协议文本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芯鑫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双方自愿协商,融资款项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且本次融资利率参照市场化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芯鑫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为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关联方芯鑫租赁不存在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与关联方芯鑫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对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有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7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7月9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7月9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7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7月9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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