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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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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1-35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的函告,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丽娜女士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将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丽娜女士除本次所持公司股份19,590,000股将被司法拍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二、发生本次拍卖的原因

  本次股份拍卖是针对林丽娜女士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一案,广州中院对被执行人林丽娜女士所持部分冻结股票进行司法拍卖。

  关于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涉及的股份质押及冻结等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以下公告:2017年8月31日的《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4)、2018年5月30日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7)、2020年7月16日《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2020年11月14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78)。

  三、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股东林丽娜持有公司股份32,842,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由于其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其所持股份于2020年07月13日被司法冻结。

  2.林丽娜女士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相关权益变化情况予以跟踪关注,涉及重大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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