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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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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25号秦皇岛海景开元大酒店二层开元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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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子玉先生、副董事长刘广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执行董事、总裁杨文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执行董事、董事长曹子玉先生,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刘广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孟博先生、监事卞英姿女士、职工监事曹栋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喜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裁聂玉中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股东周年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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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宣派末期股息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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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A股类别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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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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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H股类别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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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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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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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第9-11项议案、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周年大会第1-8项及第12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周年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杰 蒋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周年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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