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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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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4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关停湘潭锰矿的议案》。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永久关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的通知》(潭政函[2021]39号)要求,同意公司永久关停湘潭锰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办理湘潭锰矿关停退出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停湘潭锰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4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行业背景下,为顺应产业迅猛发展的态势,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裕能”)将于近期分别在贵州省福泉市、云南省安宁市进行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南裕能项目投资概况

  (一)项目投资一

  1、建设规模:年产30万吨磷酸铁和30万吨磷酸铁锂

  2、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3、概算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70亿元。

  (二)项目投资二

  1、建设规模: 年产35万吨磷酸铁和35万吨磷酸铁锂

  2、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3、概算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100亿元。

  二、上述项目投资对湖南裕能的影响

  磷酸铁锂电池凭借安全性能较高、成本较低的优势,市场份额日益增加,带动上游原材料磷酸铁锂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目前,湖南裕能磷酸铁锂产品产销两旺,供不应求。湖南裕能计划通过上述两个项目投资新增两个生产基地,有利于其抓住市场机遇扩大产能规模,增强其磷酸铁锂产品供应能力,满足客户需求。同时,上述项目投资依托当地丰富的磷矿资源优势,有利于完善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湖南裕能的发展战略。湖南裕能上述投资根据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分多期进行,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上述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裕能产能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力不断提高,公司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有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4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停湘潭锰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永久关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的通知》(潭政函[2021]39号):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加强安全监管的函》、《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雨湖产业新城整体开发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潭府阅〔2017〕85号)等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正式永久关停湘潭锰矿。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湘潭锰矿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关停矿山简介

  1、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许可证号:C4300002009112120045701

  采矿权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矿山名称: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

  开采矿种 :锰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15万吨/年

  矿区面积:2.6904 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101米至-550米标高,共由41个拐点圈定

  有效期限:伍年,自2020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8日

  2、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2019年出具的《湖南省湘潭市鹤岭矿区湘潭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湘潭锰矿截至2019 年 10 月底,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11b+122b+332+333+333 低 )306.1万吨。截至目前,湘潭锰矿采矿权范围内资源储量约260万吨左右。

  三、关停的原因

  1、湘潭锰矿建矿时间长,开采时间久,现开采标高为-410米,深度为500米,随着开采深度越来越深,地压增大导致的安全风险越来越高,井下通风系统运行难度增大,安全隐患问题较大。

  2、湘潭市雨湖工业集中区已升级为省级雨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锰矿的开采已不符合雨湖产业新城整体开发建设要求。

  3、随着开采深度越来越深,开采成本升高,开采出的矿石与外购矿石相比无性价比优势,开采价值较低。

  4、基于上述情况,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湘潭雨湖产业新城整体开发建设,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永久关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的通知》(潭政函[2021]39号)安排,公司决定永久关停湘潭锰矿。

  四、关停的影响

  1、湘潭锰矿关停不会对公司原材料供应产生较大影响。截至2021年5月31日,湘潭锰矿已开采但尚未使用的碳酸锰矿石38.4万吨,可供公司鹤岭生产基地使用约5年。此外,公司正在湖南、广西等地积极寻求低成本、安全性高且优质的锰矿资源,现已取得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的控股权,目前正在进行复产建设。楠木冲锰矿山具有矿石杂质含量低、开采成本低、开采安全风险低等优势,其地理位置与公司鹤岭生产基地近,复产后能够为公司鹤岭生产基地运行提供资源保障。

  2、湘潭锰矿关停,可以彻底消除继续开采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环保隐患,有利于湘潭锰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湘潭锰矿关停有利于公司优化存货结构,改善现金流。截至2021年5月31日,湘潭锰矿已开采但尚未使用的碳酸锰矿石占用资金2.19亿元,湘潭锰矿关停后,公司碳酸锰矿石存货将逐步减少。

  4、湘潭锰矿关停将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湘潭锰矿相关资产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账面净值合计为12,715.19万元,关停后预计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矿井巷构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8,814.68万元,采矿权账面净值1,607.55万元,本次湘潭锰矿关停,预计将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当期净利润约10,0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五、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办理湘潭锰矿关停退出手续。

  1、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协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抓好矿山永久关停、采矿许可证注销、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国有资产保全、厂地周边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有序、稳妥关停到位。

  2、依法开展清产核资,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关停后的资产处置和核销工作。

  3、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湘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关停湘潭锰矿所涉人员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方面按照政策全力支持,大部分人员通过矿山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办理退休;小部分未到特殊退休年龄人员分流至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余矿山的相关岗位工作。

  4、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申请已缴纳但尚未开采的矿石价款退回,积极争取国、省相关专项和补偿资金支持。

  六、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永久关停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锰矿的通知》(潭政函[2021]39号)。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4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征收补偿款支付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及《湘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以及湘潭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湘潭市竹埠港地区整体实施“退二进三”,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湘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热电”)和控股子公司湖南湘进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进电化”)位于竹埠港地区内的生产厂区已于2014年整体搬迁至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前述整体搬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关于整体搬迁及新基地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关于新基地建设及搬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71、2014-074)、《关于竹埠港厂区征拆进展暨办公场地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关于收到征拆补偿预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029)。

  近日,公司与湘潭市岳塘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原湘潭市岳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所)就原竹埠港地区生产厂区搬迁事项签署了《湘潭电化征收补偿款支付协议书》(中兴热电和湘进电化委托公司签署上述协议),公司及中兴热电、湘进电化的征收补偿款总金额为40,081.19万元,其中公司征收补偿金额为27,900.01万元,中兴热电征收补偿金额为4,862.81万元,湘进电化征收补偿金额为7,318.36万元。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座落于湘潭市岳塘区滴水埠街道板竹路,建筑面积为49,530.23平方米。

  2、被征收房屋补偿情况:征收补偿款包括有证及认定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补偿、室外附属设施补偿、无法搬迁或无法恢复使用设备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台班费补偿、按期搬迁奖励补偿等,总补偿金额为40,081.19万元。

  3、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湘潭市岳塘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已支付9,000万元(已于2017年支付),余款31,081.19万元未付。

  4、付款方式:经双方约定,本协议总补偿金额在本协议签订后五年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向公司付清,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竹埠港生产厂区整体搬迁后,湘潭市岳塘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未与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故发生的各项搬迁支出及停工费用均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其中因整体搬迁停产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期末全部在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征收补偿款将先冲减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搬迁费用和固定资产清理共计12,353.92万元,剩余部分为资产处置损益,预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该金额为18,727.27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就征收补偿款支付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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