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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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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回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回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委托理财到期回收情况:

  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收益221.25万元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50,000万元(上述管理额度包括截止2020年10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均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号)。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回收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起止期限为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号)。近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同时获得相应理财产品收益2,212,500.00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中未到期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3,000 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应参会人员;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协议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民用水泵扩能项目的需要,拟以不超出人民币15,000万元(含税费)竞拍一宗位于浙江台州温岭市约185亩的土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摘牌后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其他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公司如完成上述交易事项,将以摘牌的土地使用权为项目实施前提和基础,启动年产700万台民用水泵扩能项目的建设,计划投资额1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协议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协议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协议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的议案》:为满足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推动公司民用水泵业务整体升级并使该业务板块的市场地位迈向行业前列,公司拟参与竞拍位于浙江省台州温岭市境内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并拟在完成该宗土地摘牌后与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岭市铁路新区事业发展中心签署相关协议书。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协议情况

  (一)概述

  公司因实施民用水泵扩能项目的需要,拟以不超出人民币15,000万元(含税费)竞拍一宗位于浙江台州温岭市铁路新区约185亩的土地使用权(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竞拍情况确定竞拍价格,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土地摘牌后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其他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公司完成上述交易事项后,拟以摘牌的土地使用权为项目实施前提和基础,启动年产700万台民用水泵扩能项目,投资总额约10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本次拟实施交易的对手方包括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岭市铁路新区事业发展中心。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宗地名称:铁路新区TL030308-2地块出让项目;

  2、土地位置:浙江台州温岭市泽国镇;

  3、土地价格:不超出15,000万元人民币(含税费);

  4、土地面积:123,143平方米,约185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5、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6、土地使用年限:50年;

  7、土地出让方式:招拍挂;

  8、其他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上述土地摘牌后,拟与温岭市铁路新区事业发展中心签署相关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温岭市铁路新区事业发展中心

  乙方: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乙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甲方辖区范围内的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约定如下:

  第一条 项目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

  乙方实施的工业产业项目名称:铁路新区TL030308-2地块出让项目,

  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34)行业。

  2、项目用地

  乙方项目用地位于温岭市泽国镇水澄村、株松村,出让面积123143平方米。

  第二条 项目控制指标

  项目控制指标参照《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19版)》、《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产出效益规范指南(2020版)》及《温岭市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设置标准》(温标办发〔2020〕1号)。

  1、绩效验收控制指标

  产业类型:通用设备制造业(须不含电镀、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等工序,并符合相关防护距离要求)。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70万元/亩。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亩均增加值不小于100.2万元/亩。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亩均入库税收不小于22.6万元/亩。

  2、达产复核控制指标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单位能耗增加值不小于3.9万元/吨标煤。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单位排放增加值不小于10571.4万元/吨。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全员劳动生产率不小于17.7万元/人﹒年。

  初始运行期满后项目R&D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不小于2.60%。

  第三条 项目初始运行期及绩效验收

  1、乙方项目投产初始运行期原则上为竣工验收之日起36个月。

  2、项目初始运行期届满30日内,乙方应提出绩效验收申请(期间可视指标达标情况提前申请验收),逾期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视作绩效验收不通过。

  3、绩效验收评价结果为一档的,按合同约定凭绩效验收报告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绩效验收评价结果为二档和三档的,给予其一年的整改期:整改后达到一档的,按合同约定凭绩效验收报告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整改后达到二档的,须按该宗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款的20%缴纳违约金,方予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整改后仍为三档的,按合同约定暂缓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暂缓办理期间能连续两年绩效验收达到二档以上的,按该宗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款的20%缴纳违约金,予以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第四条 乙方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27个月内竣工,30个月内投产。

  第五条 乙方取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条件以及本协议的要求利用土地,不得将土地或厂房进行出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租的,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符合准入条件的,凭甲方书面确认意见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和竣工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投产的,每延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公证处及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执壹份。

  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土地摘牌后签署包括以上述内容为主的用地协议以及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与本次土地摘牌、用地事项、项目投资相关的其他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公司实际签署的购地协议、投资协议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二、相关后续安排

  公司完成上述交易事项后,将以摘牌的土地使用权为项目实施前提和基础,启动民用水泵扩能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目标:在公司 “三驾马车”发展战略的整体牵引下,根据公司在民用水泵业务板块的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公司将致力于在未来五年内发展提速,通过进一步扩大其在技术、品质、渠道、智造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成为适应广大乡村与城市生产与生活用水需求、应对全球环境综合治理及气候变化挑战的品牌水泵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市场份额迈入国内同行业第一方阵”,此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及拟实施民用水泵扩能项目,是公司在“三驾马车”之一的民用水泵业务板块战略规划目标落地实施的重要依托与组成部分。

  2、项目背景:近年来,民用水泵行业内经营分化现象显现,竞争优势正向业务布局具备综合性特征和规模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聚集。根据地方政府部门的公开统计数据,本公司所处的中国台州温岭地区小型民用水泵行业年产值约450亿元左右,其产量占据了国内同行业65%以上的份额,并凭此产业集群效应在全球产业链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日益凸显。近年来外部市场环境急剧变化加速了本行业的优胜劣汰,部分经营规模较小、市场平衡能力较差、风险应变能力不足的公司正被市场出清,行业长期以来的散、乱竞争格局正呈现边际改善趋势。从中长期来看,竞争优势向本行业头部企业聚集的趋势确定性较强。基于此,本公司将前瞻性地抓住行业发展变化趋势,借助领先于中小企业的品牌优势、产品与服务质量优势、规模化竞争优势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与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加快提升企业产能建设,加快实现产品与技术升级,以实现未来市场占有率的较大和快速提升。

  3、项目内容:公司计划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产业园区,在整合公司现有生产与研发资源的基础上,展开规模化竞争,并聚焦有效率地增长。坚定推动信息技术对于传统生产方式的改造与升级,打造智慧型工厂。持续提升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生产占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不断实现规模和效率的同步提升。本项目的实施将以智能制造为项目建设目标牵引,以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关键实施要点,实现公司全系列民用水泵产品年产能达700万台目标。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00万台民用水泵扩能项目(暂定,最终以向有权机关核准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亿元(含土地购置费用)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台州温岭市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方向:民用水泵全系列产品(含现有量产产品和未来研发新产品)

  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与温岭市铁路新区事业发展中心签署的相关协议推进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未来根据项目需要拓展其他资金渠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是企业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的重要落地,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产能的提升、制造工艺的改进、技术的升级和市场份额的提升。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目标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2、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发生以上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主要风险提示

  1、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为公开拍卖,公司能否在前述交易对价范围内及依据用地协议规定的相关条件竞得土地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项目投资与建设方案尚需取得政府有权机关的审批,存在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4、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及受到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等在内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实施风险,实施过程与实施结果具备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协议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的议案》,公司拟购买扩能项目所需的工业用地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主业,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关于产业升级、制造智能化转型的指导精神及绿色、节能、环保的产业发展方向。本次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拟购买扩能项目所需的工业用地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提高在民用水泵市场的占有率,有利于企业实施技术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本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3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3日

  至2021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则已经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2日

  (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到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大元泵业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

  联系人:俞文

  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邮政编码:317523

  电子邮箱:yuwen@dayuan.com;dayuan@dayuan.com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寇剑先生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签署土地使用协议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拟购买扩能项目所需的工业用地并计划扩大民用水泵产能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提高在民用水泵市场的占有率,有利于企业实施技术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本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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