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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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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当代 公告编号:2021-05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概述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人吕少江、王哲、徐培忠未按照与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仲裁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本次仲裁事项的当事人及公司的仲裁请求如下所述: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吕少江

  被申请人二:王哲

  被申请人三:PeterXu(徐培忠)

  (二)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一向申请人承担补偿义务人民币74,891,296.99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补偿人民币69,781,066.37元,以股份转让方式补偿5,110,390股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票数9.416%),对应注册资本5,110,230.62元),并就被申请人二、被申请人三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承担补偿义务人民币28,558,076.53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补偿人民币24,692,297.79元,以股份转让方式补偿3,865,600股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总股票数7.123%),对应注册资本3,865,778.75元),并就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三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三向申请人承担补偿义务人民币11,390,626.48元(其中:以现金方式补偿人民币11,390,626.48元),并就对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的补偿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被申请人的各项补偿方式合计总价值为人民币116,000,000.00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三支付延期履行业绩承诺补偿的违约金(按各被申请人补偿总金额的0.05%每日为标准,自2019年6月11日起支付至被申请人支付完毕对应业绩承诺补偿之日止);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三共同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和保全费;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三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二、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202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发的裁决书,仲裁庭的裁决如下:

  (一)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二)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1,182,915元,全部由申请人承担。该笔费用与申请人已经全额预缴的仲裁预付金相冲抵。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 本次仲裁裁决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仲裁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不认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本案作出的裁决,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本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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