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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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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盛裕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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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对于每份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其中,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赎回或转换转出该基金份额。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工作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一年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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