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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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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3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31号)核准,于2012年6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1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其持续督导期限为2012 年7月6日至2014年12月31 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德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和2021年6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于近日与中信建投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中德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中信建投将承接中德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委派陈龙飞先生和王明超先生(简历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将尽快与中信建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中德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保荐人代表简历

  陈龙飞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项目、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项目、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曲美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王明超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大为制氨93.89%股权财务顾问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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