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过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英魁出具的《关于股票冻结的情况说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刘英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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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通过公司股东刘英魁出具的《关于股票冻结的情况说明》获悉,目前刘英魁尚未收到关于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通知文件。经刘英魁了解,本次司法冻结的原因系一起民事纠纷所致,刘英魁为该案的担保人,债权人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对刘英魁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二、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1、本次解冻股份原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5日,刘英魁所持有的本公司157,517股份因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承担保证责任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1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冻结日期自2021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1日,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及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6)。
2、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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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英魁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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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刘英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与上市公司经营主体无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刘英魁出具的《关于股票冻结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