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系统集成业务通常需要经过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系统工程搭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工程验收等过程。由于在客户尚未对系统集成项目进行验收之前,项目并未最终实施完毕,控制权尚未完全转移,而在完工交付后,一般合同的收入成本金额都已经非常明确,收入和成本金额都能可靠地计量,后续成本发生较少且可以合理估计,故IDC系统集成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确认收入,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相似。
3)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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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均按月进行结算,每月末按实际结算金额确认收入,满足权责发生制的要求,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与对标公司收入政策一致。
综上所述,香江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了一惯性原则,不存在通过改变收入确认方式和调整会计政策来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形。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合理反映了自身经济业务实质,收入确认依据是谨慎合理的。
(3)营业收入及成本波动的合理性
业绩承诺期内,香江科技营业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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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度与城地香江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主要为年报中披露并购香江科技完成后4-12月份并表业绩,本处为其2019年全年业绩所致
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和较强的竞争优势,香江科技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度较2019年度增长29.84%,2019年度较2018年度同期增长29.31%,成本也随着收入同向波动。
从具体构成来看,香江科技的三大类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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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期内,香江科技IDC设备与解决方案、IDC系统集成和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为原有客户的需求增长以及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客户所致。根据统计,香江科技业绩承诺期内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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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业绩承诺期内,香江科技的主要客户为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互联网及通讯行业公司,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以及上市公司参股企业等,具有规模较大、内控良好、信誉较强等特点,通过查询上述客户与香江科技的业务合同、出库单、回款单据等原始单据,并通过访谈了解上述交易的真实交易背景,截至目前,双方合作情况良好,未出现过因业务而产生诉讼、仲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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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毛利率波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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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期内,公司IDC设备及解决方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01%、39.38%和35.33%。2018年和2019年毛利率基本一致,2020年公司IDC设备及解决方案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了4.05个百分点,一方面是由于公司面向三大运营商等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和型号随其各年度集中采购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波动;另一方面公司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此部分也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IDC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87%、27.39%和15.49%,2020年较2019年下降11.92%,主要是由于公司IDC系统集成业务毛利不同项目之间差异较大,公司为把握当前IDC市场发展的机遇,致力于进一步扩大在IDC一体化建设领域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因此在获取一些规模较大项目的过程中适当降低毛利水平以增加项目获取成功率,导致公司2020年IDC系统集成业务在收入实现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毛利率出现一定下降。
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在业绩承诺期内毛利率维持稳定增长趋势,主要为香江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启斯运营的“上海联通周浦数据中心二期”项目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投入运营,项目初期整体上柜率较低,且上柜初期存在一定的调试成本。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上柜率逐年增长,业务毛利率相应提高。
与同行业上市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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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算术平均值波动不大,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公司在IDC领域的业务侧重点有所不同,各自分属不同的业务板块,从单个上市公司来看,也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业绩承诺期内,香江科技业务毛利率波动相对较大,主要系香江科技2020年度IDC系统集成业务比重上升,该业务毛利率因市场竞争原因毛利率有所下降,荣联科技和日海智能主要也为IDC系统集成板块,香江科技与其相比,毛利率波动趋势较为一致。
(5)费用波动分析
业绩承诺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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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香江科技期间费用也同向增加,与收入波动趋势一致,业绩承诺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1.33%、14.18%和13.49%,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形。
从具体费用波动来看,2020年销售费用较2019年下降1,722.52万元,主要是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所致,同时,2020年差旅费较上期下降506.33万元,主要系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19年销售费用较2018年增长主要是与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差旅费和服务费增长所引起。管理费用分别增长1,831.37万元和214.14万元,主要为职工薪酬有所增长。研发费用分别增长1,023.48万元和3,400.62万元,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在并购香江科技后,加大了其在IDC行业的研发投入所致,体现了公司重视研发投入,积极开拓发展IDC业务的战略目标。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IDC各细分业务报告期内的前五名客户及相关销售/服务内容、区域、金额及占比,与以前年度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化;IDC各业务板块营收和毛利变动具备合理性;公司在IDC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规模和占比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IDC相关业务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IDC业务的业绩增长与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相符,且公司已就IDC业务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补充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司并购形成商誉不存在减值风险;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原则及依据与以前年度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具备真实性、审慎性。
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实现营收18.25亿元,同比增长25.98%;其中桩基及围护业务实现营收10.7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9.1%。公司合同资产期末余额8.8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0.97%,全部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请公司:(1)结合业务模式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在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时点、依据,自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2)结合重大在建项目具体内容,说明合同资产确认依据、信用政策及实际回款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相应合同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在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板块的收入确认时点、依据,自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公司建筑业务板块主要开展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业务具体涉及静力压桩、钻孔灌注桩、水泥土搅拌桩、地下结构预制拼装构件应用等基础工程的施工服务,以及基坑围护挡土止水结构、地基加固改良、土石方工程施工等。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城地香江收入确认使用投入法,在项目履约时段内,根据与客户共同签字确认的产值确认单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根据产值单确认的实际投入成本确定公司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同时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下列同行业收入确认政策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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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城地香江确认收入的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由完工百分比法转为使用投入法,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月末获取经对方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产值单,确定履约进度,并按照履约进度确定相应收入。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结合重大在建项目具体内容,说明合同资产确认依据、信用政策及实际回款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相应合同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地香江账面合同资产均系建筑业务板块,重大合同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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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资产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项目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节点)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城地香江的工程建设板块主营业务为桩基及基坑围护等工程,按照工期可划分为建设阶段,完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公司对于项目中已经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验收的,不满足其向客户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不能作为应收款项列式;已完工部分的桩基项目,由于其在建履约过程中由客户控制,完工时视同已经向客户转上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故列式为合同资产。
城地香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对项目累计已发生的施工成本和累计已确认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存货”中列示;对于合同已完工交付客户但合同尚未清算的部分在“合同资产”中列示。
综上所述,合同资产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城地香江信用政策如下:
城地香江建筑业务板块为按照工程量进度进行收款,销售收款政策主要每月收取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60%-80%的工程进度款,施工完毕,收款至合同总价的60%-80%。验收通过、结算完毕,收款至结算款的95%,余5%工程保修金,保修期过后,无息结清保修金。
4、城地香江实际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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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根据城地香江桩基项目收入的回款情况来看,客户信用较好,且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高,前二十大项目累计收款比例达77.11%;同时由于桩基行业特性,对应项目开发商未完工对外销售前,回款较为困难,而城地香江合同资产前二十大项目中,已完工项目进度为100%的项目共14个,除上海览海西南骨科医院新建项目外回款比例均高于70%,与公司销售收款施工完毕,收款至合同总价的60%-80%相一致,2021年度上海览海西南骨科医院新建项目回款1,500.00万元,截至目前回款至合同总价的83.20%,与公司销售收款政策一致。公司下游客户以综合实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和国有建筑工程企业为主, 其项目终止或客户违约概率较小,项目未来整个存续期面临信用损失概率较小。
本期合同资产列式金额系原在“存货”科目中列式的一部分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照城地香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对工程施工按单项工程已发生的未结算成本大于预计可结算收入的差额,计提工程预计损失准备。项目承接过程中,公司会根据过往经验、结合施工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项目报价,如出现工程量变化或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结算毛利较低时,公司与业主方或总包方也通常会进行具体协商予以调整和弥补。公司本年度计入合同资产部分的工程项目,未发生未结算成本大于预计可结算收入的情况,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未针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城地香江合同资产信用政策为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根据城地香江历史期内,客户回款情况较好,客户违约风险低,认为其整个存续期内不存在信用损失,不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业务收入与合同资产增长具备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依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且收入不存在跨期情形。合同资产符合确认依据,且其未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具备合理性。
3.根据年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0.24亿元,同比增长17.55%,主要账龄在一年以内,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合计占比46.09%。
请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1)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业务和具体项目、付款条件、账龄结构等,是否与以前年度发生重大变化;(2)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对应的应收账款规模、账龄、坏账计提和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形;(3)结合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进一步分析相应收入确认的审慎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对应的业务和具体项目、付款条件、账龄结构等,是否与以前年度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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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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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账龄结构来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五名1年以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1,301.21万元,占应收账款前五名期末余额的比重为69.90%,应收账款情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北京德昂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款项均在一年以内,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则主要在2年以内,占期末应收款的比例分别为53.99%,中国移动为公司IDC业务客户,公司主要与其下属各地区子公司进行合作,对其销售IDC相关设备及服务等,涉及的服务及产品种类、交易主体众多,回款审批程序较为繁琐,部分移动公司存在2年以上应收款项。其余2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为质保金和少量尾款所致,整体来看,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较为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
总体来看,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余额占比较大,且变动相对较小。前五名主要由IDC业务版块产生,提供的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是向IDC运营商或集成商提供各类IDC机房及机房配套设施的规划、安装、集成与施工服务,前五大客户变动主要由于部分客户建设IDC机房后暂无施工需求,导致IDC系统集成业务板块客户变动,该变化符合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及行业特性。
(二)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对应的应收账款规模、账龄、坏账计提和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形;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按不同业务类型明细以及截至2021年5月27日的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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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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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知,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3,051.71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重为73.68%,坏账计提充分,应收账款整体情况良好。
受IDC行业和客户性质的影响,实际中并不一定严格按公司给予的账期按时支付款项,存在实际收款期大于合同付款期,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情形。
公司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占比为20.65%,占比相对较小,主要为运营商客户,因受疫情的影响,同时目前国有企业付款审批和支付流程相对较慢,故应收账款收回略有延迟;
公司IDC系统集成业务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主要为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300.43万元)和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80.00万元),主要原因系一方面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有多个数据中心项目分年度同时开展和进行,公司的回款受到客户整体IDC数据中心项目进度的影响,公司2020年度实际已从该客户分别收款31,540.00万元和10,380.00万元;另一方面,IDC系统集成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为终验后一次性确认,而通常的回款需要考虑客户的资金安排和融资进度,2021年受疫情和融资进度的影响,上述IDC系统集成客户回款略有滞后。
公司与客户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过往的合作过程中,应收账款回款不存在款项争议或发生事实坏账等情况,且上述企业通常为国内三大运营商、知名第三方IDC服务商、国企或大型房地产开放商,实力雄厚,资质优良,应收款项回收风险相对较小。
(三)结合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进一步分析相应收入确认的审慎性。
1、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业务
城地香江建筑业务板块为按照工程量进度进行收款,销售收款政策主要每月收取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60%-80%的工程进度款,施工完毕,收款至合同总价的60%-80%。验收通过、结算完毕,收款至结算款的95%,余5%工程保修金,保修期过后,无息结清保修金。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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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筑业务板块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2)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
对于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香江科技在销售产品发货后,取得客户产品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发货至确认收入平均时间间隔主要依赖于销售协议和产品验收进度,平均时间间隔一般为1-3个月左右。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资信状况,香江科技采取有不同的信用政策。香江科技的客户按照客户类型及资质可分为大型国企客户(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客户及中国铁塔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IDC系统集成客户以及其他一般民营企业。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资信状况,香江科技采取有不同的信用政策。其中,对于三大运营商和中国铁塔等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香江科技销售收款政策主要为确认收货后收取70%、初验完成后收取20%、终验完后收取10%(或终验完成后收取30%);对于华为等行业知名企业,销售收款政策主要为货到或服务完成90天内付款。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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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IDC设备与解决方案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3)IDC系统集成业务
对于IDC系统集成业务,香江科技确认收入时间间隔主要依赖项目的规模和进展,确认收入平均时间间隔一般为5-7个月,香江科技在项目施工完成时,取得客户最终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对于IDC系统集成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收款;对于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如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考虑客户的整体项目进度和融资进度,公司会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后给予适当的信用账期,上述两家客户根据还款计划,预计2021年12月31日前结清欠款。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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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IDC系统集成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4)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
对于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香江科技根据客户使用的机位、机柜等资源的数量以及所选用的增值服务的类型进行计费,获取服务费及其他运营增值收入,按月进行结算,按月确认收入。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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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IDC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受疫情和客户融资进度的影响,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截至2021年5月27日回款率为38.78%,期后回款略有延迟,经对比公司各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收入确认具有审慎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前五名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具有一致性。
二、关于资金周转与偿债能力
4.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05%,主要系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96亿元,上年同期为-0.47亿元。另据2021年一季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正转负至-0.92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规模扩大至-6.71亿元,其中包括8.31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请公司:(1)评估经营活动现金流改善的可持续性,结合相应业务开展情况、项目收付款进度等,量化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2021年一季度由正转负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有意控制年末付款等情况;(2)补充披露2021年一季度短期内大额对外投资的资金去向,被投资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目前进展。
回复:
(一)评估经营活动现金流改善的可持续性,结合相应业务开展情况、项目收付款进度等,量化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2021年一季度由正转负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有意控制年末付款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季度及分板块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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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2019年4月完成收购香江科技100%股权后,香江科技从事的IDC业务在2019年第二至第四季度以及2020年度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10.10万元和31,018.08万元,显著改善了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经营性现金流。
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尤其在第四季度。
建筑施工板块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收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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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板块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收款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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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板块的角度来看,建筑板块2018年全年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均为负数,主要原因系2018年建筑施工板块营业收入较2017年大幅上升53.25%导致工程施工环节占用了较多资金所致;相比之下2019年及2020年的建筑施工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18.05%和25.91%。
2019年及2020年的建筑施工板块经营性现金流量体现了施工行业的显著特性:每年第一季度为建筑行业的集中收付款时期会产生良好的现金流;第二季度会有较多项目集中开展并需要大额投入,上述投入会根据项目合同的收款条件在第三、第四季度陆续产生现金流量的正回馈。公司近年来也对应收工程款进行精细化管理,将应收工程款的收款列为管理重点,为经营现金流量的持续改善创造了必要条件。
IDC板块自合并以来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产生了明显的正影响;从分季度的角度分析,基本上在前三季度会进行较大的现金投入并在第四季度收款后回正,这与公司目前的IDC业务模式是一致的;尤其是IDC系统集成业务,一般来说工期较长,在年初进行项目拓展及投入,重要的大额收款阶段往往需要在下半年通过项目验收以后。
最近三年IDC板块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2019年1-3月未纳入合并报表口径)(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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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现金流量由正转负的具体原因主要系上年度支付给供应商的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及IDC板块的业务投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主要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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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解决方案付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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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系统集成付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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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结合公司各个板块的业务模式及收付款周期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改善具有合理性,也不存在有意控制年末付款等情况。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二)补充披露2021年一季度短期内大额对外投资的资金去向,被投资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目前进展
2021年一季度对外投资总金额83,08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保本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上述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现金管理需要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做出的决策,且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021年一季度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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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998期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2998期
2)产品编码:C21YW0112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收益计算天数25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5)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联系标的英镑/美元
7)联系标的定义英镑/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英镑可兑换的美元数。
8)产品结构要素信息:
定盘价格:英镑/美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的GBPUSDCurrency的值。
期初价格:2021年2月2日的定盘价格
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1年2月23日
9)基础利率1.48%
10)收益区间1.48%-3.08%
11)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整
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0期(鑫和系列);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1.65%(年化)至3.06%(年化),其中1.65%为存款利息率,1.65%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6)认购日:2021年2月5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2月9日;
8)到期日:2021年3月14日,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9)认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10)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上海农商银行鑫悦结构性存款《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2期(鑫和系列)》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22期(鑫和系列);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1.65%(年化)至3.08%(年化),其中1.65%为存款利息率,1.65%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6)认购日:2021年2月5日;
7)收益计算起始日:2021年2月9日;
8)到期日:2021年5月16日,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9)认购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10)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4期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