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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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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1年06月21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徐为女士、乔玉奇先生、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备用发动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General Electric Company(具体业务将通过其航空业务部门GE–Aviation business unit进行)及其全资子公司GE Engine Services Distribution, LLC购买和接收57台CF34-8C5备用发动机(其中27台为确认订单、另30台为可选订单,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可能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1台CF34-10A备用发动机(为确认订单),上述全部58台备用发动机的基本价格合计为43,29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85亿元,最终价格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经办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本次购买发动机交易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进行确认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备用发动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1年07月0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备用发动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和接收57台CF34-8C5备用发动机(其中27台为确认订单、另30台为可选订单,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可能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1台CF34-10A备用发动机(为确认订单)。

  2、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拟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签署并生效。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机队规模及运行情况需要,公司拟向General Electric Company(以下简称“GE”、“通用电气”,具体业务将通过其航空业务部门GE–Aviation business unit进行)及其全资子公司GE Engine Services Distribution,LLC(以下简称“GE-LLC”)购买和接收57台CF34-8C5备用发动机(其中27台为确认订单、另30台为可选订单,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可能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1台CF34-10A备用发动机(为确认订单),具体引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购、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经营租赁等,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CF34-8C5发动机适用于CRJ900飞机(公司现运营38架该型飞机),每台CF34-8C5发动机(含托架)的基本价格为742万美元;CF34-10A发动机适用于ARJ21飞机(公司现运营3架该型飞机),每台CF34-10A发动机(含托架)的基本价格为1,005万美元;上述基本价格可能按照双方约定的公式计算后进行调整,同时GE将给与公司一定折扣,发动机的最终价格将低于上述基本价格。

  上述全部58台备用发动机(57台CF34-8C5发动机和1台CF34-10A发动机)的基本价格合计为43,29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85亿元(暂按2021年05月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月平均汇率1美元兑6.4316元人民币折算),最终价格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备用发动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经办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及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本次购买发动机交易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进行确认或调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对方为GE(具体业务将通过其航空业务部门GE–Aviation business unit进行)和GE-LLC。

  (1)GE基本信息

  名 称: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联系地址:5 Necco Street, Boston MA

  业务简介:GE注册在美国,中文名称为通用电气,是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世界500强公司,业务覆盖数字、医疗、航空、发电、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能源互联、运输、金融等领域;其航空业务部门(GE–Aviation business unit)是世界领先的飞机喷气及涡桨发动机、部件和集成系统制造商。

  (2)GE-LLC基本信息

  名 称:GE Engine Services Distribution, LLC

  联系地址:One Neumann Way MD 111, Cincinnati, Ohio 45215

  业务简介:GE-LLC注册在美国,是GE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GE制造的发动机交付业务。

  2、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GE是公司飞机发动机及其他零部件供应商。2018年至今,GE向公司交付了8台CF34-8C5备用发动机及一定数量的其他零部件。除上述事项外,GE及GE-LLC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标的为57台CF34-8C5备用发动机(其中27台为确认订单、另30台为可选订单,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可能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1台CF34-10A备用发动机(为确认订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相关协议(LetterAgreement)尚未签署,拟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签署并生效,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GE、GE-LLC

  1、交易标的:57台CF34-8C5备用发动机(其中27台为确认订单、另30台为可选订单)和1台CF34-10A备用发动机(为确认订单)。

  2、交易价格:每台CF34-8C5发动机(含托架)的基本价格为742万美元,每台CF34-10A发动机(含托架)的基本价格为1,005万美元;上述基本价格可能按照双方约定的公式计算后进行调整,同时GE将给与公司一定折扣,发动机的最终价格将低于上述基本价格。

  3、交付计划:对于CF34-10A 发动机,计划于2021年交付;对于CF34-8C5发动机,确认订单计划于2022-2025年间分批交付,可选订单计划在2026年底前交付(可选订单转为确认订单数量每年最多不得超过8台)。

  4、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取消部分确认订单,需按照发动机基本价格或已享受折扣的一定比例向GE支付违约金。

  5、付款方式:使用美元以电汇形式支付。对于CF34-10A发动机,全部费用在交付时付清;对于CF34-8C5发动机,公司需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12个月向GE支付发动机基本价格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尾款在交货时支付。

  6、税款承担:前述发动机基本价格均为不含税金额,进口清关环节所产生的税费(含关税和增值税)由买方承担。

  五、本次购买发动机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是基于公司机队运行情况需要,与公司机队规模相匹配。公司将运用包括但不限于自购、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经营租赁等多种方式引进上述备用发动机。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2、本次拟购买的全部58台发动机中,28台为确认订单(1台CF34-10A发动机和27台CF34-8C5发动机)、30台为可选订单(均为CF34-8C5发动机),最终执行数量及交付计划可能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以及受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产能、市场、价格、汇率等可能的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协议的履行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本次购买备用发动机交易相关协议(Letter Agreement)。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9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07月0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7月07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07月0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07月07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06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06月3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购买备用发动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备用发动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07月0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07月06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超、何婧雅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传    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caichao@chinaexpressair.com、hejy@chinaexpressair.com.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6月22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8,投票简称:华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7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7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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