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叶湘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叶湘武先生的《股东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叶湘武先生自2021年1月8日至6月18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31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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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叶湘武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