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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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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1-02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21】0521号《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实,现将《工作函》主要内容及公司回复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公司从关联交易、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问题1.年报披露,报告期前5大客户销售金额10.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2.73%。其中,对控股股东子公司阳光服饰销售金额为6.84亿元,占前5大客户销售金额的65.77%。公司向阳光服饰销售的商品以面料为主。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5大客户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结算方式及周期、期末未结算金额;(2)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结合公司对前5大客户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商品销售均价,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问题1(1)前5大客户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结算方式及周期、期末未结算金额;

  公司回复:

  前5大客户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结算方式及周期、期末未结算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

  问题1(2)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回复:

  公司毛纺业务主要产品是呢绒面料,供应给国内外采购商用于高级西装、套装、时装和机关制服等的制作。关联方阳光服饰是国内知名的大型职业装制作单位,生产中需要大量的面料,通常优先向本公司采购面料。因此公司关联销售占比较高。

  公司热电业务主要生产电力和蒸汽,满足所辖地域的需求,阳光服饰处于供应范围内,因其生产需要向本公司采购电和蒸汽。

  公司与阳光服饰的交易是基于上下游企业之间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阳光服饰多年来一直存在业务往来,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经营性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阳光服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主营业务为毛纺业务和热电业务,毛纺业务主要产品是呢绒面料,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纺织制造-毛纺行业。毛纺行业上市公司较少,公司选取了主要业务涉及销售毛纺产品(毛纱、毛条、毛纺面料)的生产型企业新澳股份、如意集团、南山智尚、浙文影业(原鹿港文化)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时新澳股份主要产品和服务是毛精纺纱线、羊绒纱线、羊毛毛条、改性处理、染整及羊绒加工,如意集团主要产品是精纺呢绒和服装,南山智尚主要产品是精纺呢绒和服装,浙文影业主营业务为影视业务与毛纺织业务,毛纺织业务主要产品是精纺、半精纺纱线、呢绒面料、服装。

  上述同行业公司除如意集团外无大额关联销售。如意集团关联销售占比较高主要是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渠道进行销售,从而与其控股股东如意科技等关联方发生了日常性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公司与如意集团关联销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关联交易占比与同行业多数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同行业有些上市公司体系内包含下游服装产业,如如意集团、南山智尚、浙文影业,其生产的面料是自用和销售;公司生产的面料是对外销售,关联方阳光服饰是下游服装企业。

  问题1(3)结合公司对前5大客户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商品销售均价,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公司回复:

  前5大客户中关联方及非关联方的商品销售均价列示如下:

  单位:元

  ■

  公司销售给阳光服饰毛纺产品、电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确认的,汽的价格是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确认的。定价模式与其他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2020年面料销售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情况如下:

  表1-1                         单位:元

  ■

  公司向阳光服饰主要销售毛涤哔叽、毛涤花呢、全毛花呢、羊绒大衣呢、毛涤驼丝锦(五类)合计638,688,996.47元,占向阳光服饰销售面料的95.89%。

  ①将这五类品种对阳光服饰的销售单价和该品种全部总平均销售单价进行比较,列示如下:

  表1-2                         单位:元

  ■

  ②将这五类品种对阳光服饰的销售单价和除阳光服饰外的内销营业收入前5大客户的销售单价,以及和其他除阳光服饰外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进行比较,列示如下:

  表1-3                        单位:元

  ■

  由表1-1可得:公司销售给阳光服饰的面料,主要是毛涤哔叽、毛涤花呢、全毛花呢、羊绒大衣呢、毛涤驼丝锦五种品类。

  由表1-2可得:公司2020年向阳光服饰销售的主要五类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该品种全部销售的平均单价相比略有上下浮动,波动比例在-6.52%到2.22%,波动比例属于正常范围。

  由表1-3可得:公司2020年向阳光服饰销售的主要五类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和向除阳光服饰外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相比,羊绒大衣呢销售价格较低;和向除阳光服饰外的内销营业收入前5大客户的销售单价相比,价格有高有低。

  由表1-2可以看出:毛涤花呢、羊绒大衣呢、毛涤驼丝锦销售给阳光服饰的单价略低,但波动属于正常范围。表1-3可以看出:毛涤花呢、毛涤驼丝锦销售给阳光服饰的单价略低,但波动属于正常范围;羊绒大衣呢销售给阳光服饰的单价较低。阳光服饰部份产品销售单价低于其他客户主要原因为:①同品类名面料根据含毛量、羊毛支数、工艺等不同分多种型号,价格不同;公司每年销售产品有几千种,财务核算按前述品类分类归集,客户实际采购的面料大多数并不相同。毛涤花呢、羊绒大衣呢、毛涤驼丝锦这三种品类,阳光服饰采购的高档面料(即羊毛或羊绒含量高而定价高的面料)占比比其他客户采购的高档面料占比少,所以平均价格低;且羊绒价格较高,羊绒大衣呢含绒量不同价格差异大,所以表1-3中羊绒大衣呢价格差异大。②与其他客户相比,阳光服饰向本公司采购批量大,属于大客户,具有采购需求稳定持续的特点,会采用量大从优的政策;同时阳光服饰面料采购量基本是批量采购,其他客户中采购量少价格高,会造成其他客户平均单价高。③阳光服饰与公司同属一个乡镇,与其他客户相比,距离近,运输成本低。

  实际生产经营中,面料销售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与客户谈判后最终确定,按照订单一单一议。价格的确定与面料的含毛量、型号规格、客户采购量、区域、市场情况等均有关系。由于每家客户采购的产品大多不同,订单一单一议,上述表格的数据符合公司经营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给阳光服饰毛纺、电的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确认的,汽的价格是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确认的。公司与阳光服饰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公允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回复与我们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核对;

  (2)了解公司识别关联方的程序,评估并测试公司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3)对内销大客户阳光服饰、江阴市聚厚纺织有限公司进行访谈,了解其客户群分布,年销售额、库存情况等;

  (4)执行细节测试审计程序,抽样获取客户的合同、发票、销售出库码单等,检查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5)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将公司销售给阳光服饰毛纺、电以及汽的价格与市场价格或物价局核定的价格进行比较;

  (7)将公司向阳光服饰销售的五类面料的销售单价与该品种全部总平均销售单价、除阳光服饰外的内销营业收入前5大客户的销售单价、其他除阳光服饰外的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以及与阳光服饰处在同一地区且送货方式为自提的第二大内销客户的销售单价进行比较,了解差异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8)选取资产负债表前后一定期间的交易实施了收入截止测试审计程序。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关联销售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关联销售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价格与公开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公允。

  问题2.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66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子公司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余额3.52亿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75.5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3048万元,计提比例6.54%,其中对阳光服饰的坏账准备余额176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3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的客户名称、销售类型、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2)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是否一致,并说明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结合近3年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平均回款周期、是否有逾期未收回情况以及逾期比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问题2(1)近3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的客户名称、销售类型、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公司回复:

  ①近3年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的客户名称、销售类型、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2020年前五名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

  2019年前五名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2018年前5名分季度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分季度收款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②阳光服饰为公司关联方,其他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2(2)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是否一致,并说明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①公司将2020年度阳光服饰与除阳光服饰外分行业其他前五大客户的结算周期、结算方式、收款情况作比较,列示如下:

  单位:元

  ■

  ②结算方式:公司客户的结算方式以银行汇款为主,有时也有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2020年度阳光服饰主要以银行汇款结算,其他关联方和非关联方有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或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结算方式主要取决于客户喜好和需求,公司不会因为对方是关联方或非关联方而采取不同要求。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结算方式不存在显著差异。

  ③结算周期:公司业务范围涉及两个行业,即毛纺行业和热电行业。毛纺行业主要采用先销售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因销售规模、客户情况等不同,不同的客户信用政策也不同,所有客户的收款期一般不超过1年;热电行业除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和江阴祝塘新力热能供应有限公司等个别大客户采用先销售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外,其他客户采用先预收后销售的结算方式,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般为1个月的收款期。

  毛纺业务阳光服饰和前述五大客户均存在先销售后收款的情形,外销根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付款,2020年的付款期为提单日后10天、15天、45天,实际收款情况:2020年度,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T.B.W,存在延后收款的情况。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T-N在期后1个月内收到,T.B.W.在期后2个月内收到。内销客户公司根据客户规模、实际情况等评估给予一定时间的收款期,阳光服饰和聚厚纺织的信用政策是一样的,都是货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结清账款。雅戈尔的收款政策是发货时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在次年春节结清。联成华卓的收款政策是根据发货时收取90%货款,其余货款于合同执行完毕时收款。2020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经协商确定,适当延长阳光服饰和聚厚纺织的收款期:2020年12月31日前结清2020年6月30日前的货款,阳光服饰和聚厚纺织的信用政策是一样的。2020年实际回款情况:阳光服饰和聚厚纺织均在信用政策内结清货款,具体是阳光服饰在2020年12月25日结清2020年6月30日前的货款,聚厚纺织在2020年7月30日结清2020年6月30日前的货款。

  热电业务阳光服饰的平均收款期29天,最长在3个月内结清,与非关联方客户可比。

  综上:2020年度阳光服饰最长结算周期12个月与非关联方雅戈尔一致,平均结算周期与非关联方存在差异,平均结算周期根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2020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和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得出,不同客户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金额不同,因此平均结算周期不同。

  ④关联方阳光服饰为公司第一大销售客户,公司给予其6个月信用期,导致期末应收阳光服饰款项较大,导致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由前文可知,同行业公司多数公司不存在关联销售,因此也不存在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情况。同行业如意集团存在关联销售,存在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情况。如意集团第一大客户如意科技是关联方,销售额3.02亿元,期末应收该关联方款项余额为5.32亿元,占总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49.84%。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形成的,公司与阳光服饰合作期限长,且在以往的交易中按期收回,未出现应收账款发生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问题2(3)结合近3年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平均回款周期、是否有逾期未收回情况以及逾期比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A、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

  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②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账款,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显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公司近3年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平均回款周期及逾期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本表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2020年期后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的数据;2019年期后为2020年度回款的金额;2018年期后为2019年度回款金额。

  主要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由上表可知:公司近几年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基本在1年内收回,不存在大额坏账风险,应收江苏三禾毛纺织有限公司汽款7,418,220.11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核对;

  (2)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①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测试计算的准确性;将加总数与应收账款总分类账余额相比较,并调查重大调节项目;通过本期回款情况复核1年以上账龄划分的正确性,并对期末账龄在上年账龄基础上递增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检查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录等,测试账龄核算的准确性;

  ②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增加及货款回笼分析表:对重要应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增加及货款回笼分析表,分析各月发生额是否均衡,对异常销售以及收款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对已收回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常规检查,如核对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销货发票等,并注意凭证发生日期的合理性;

  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会计政策,复核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及结果。

  ④通过迁徙率来测算公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与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比较。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公司对关联方、非关联方客户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不存在重大不一致,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3.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62亿元,其中银行存款期末余额4.56亿元。期末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1766万元。有息负债期末余额18.83亿元,均为短期借款,占报告期营业收入的95.49%。报告期利息收入194万元,利息费用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银行存款的存放单位、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年度日均存款余额,说明利息收入和银行存款规模是否匹配,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说明有息负债规模接近营业收入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结合公司现金流与融资成本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问题3(1)结合银行存款的存放单位、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年度日均存款余额,说明利息收入和银行存款规模是否匹配,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银行存款的存放单位、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年度日均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①存款类型协定:是指单位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银行将其转入人民币单位协定账户,并以优惠利率计息的一种单位存款;通知存款:是指客户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业务。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存单:银行凭已办理储蓄业务的一种信用凭证。一般用于一次存取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储蓄。

  ②利率1.79838%:是以存款当时的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1.19838%为参考利率上浮0.6%确定。

  ③该笔定期存款是用于公司向宁波银行江阴支行的1000万美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于贷款到期解除担保时一次性结息。

  由上表可知:公司利息收入与银行存款规模是匹配的。

  问题3(2)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资金投入支出安排,说明有息负债规模接近营业收入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是为了应对日常业务资金流动性需求。包括需要支付的到期银行借款、采购款、员工工资和日常费用等。

  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高主要是因为:①公司前期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宁夏阳光硅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破产程序终结,该子公司破产导致公司投资损失1,464,195,395.40元,其中约12.30亿元是公司为其进行的银行借款。公司后续尚未有足够的盈利来偿还该部分银行借款;②2016年公司计划投资子公司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5.03亿元,公司自有资金减少,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银行借款。

  综合公司采购销售周期、前期宁夏硅业投资损失、埃塞子公司的投入、以及公司日常银行借款到期还款、原料采购、费用支出等日常周转,公司有息负债规模是合理的。

  同行业公司资产负债率:

  ■

  同行业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

  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公司2020年资产负债率53.22%,比浙文影业低,比如意集团、南山智尚、新澳股份高;公司2020年有息负债规模21.8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10.68%,比如意集团低,比浙文影业、南山智尚、新澳股份高。

  同行业各家公司具体经营业务略有差异,生产销售规模不同,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不同,因此负债规模不同。

  问题3(3)结合公司现金流与融资成本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未来一年内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45,569.94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760,892.3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030,674.42元,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462,124,982.49元;2021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388,116.6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678.74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691,181.68元,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327,472,433.36元。公司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有足够的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21.83亿元,2020年度利息支出1亿元,银行借款利率在4%~5%左右。目前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在25亿元,已使用19.6亿元。同时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多,公司目前仍有较大的融资空间。同时公司会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提高资金利用率,控制财务风险。

  综上:按照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货币资金情况、借款到期情况及银行续贷工作情况,公司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不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银行存款平均余额和存款平均利率复核利息收入;

  2、将公司回复与我们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核对;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公司利息收入和银行存款规模匹配,具有合理性;公司目前的有息负债规模具有合理性,未发现公司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问题4.年报披露,预付款项期末余额3.8亿元,同比增长287.50%,占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的19.27%。预付款项增长主要因采购原材料款项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预付款项形成原因、供应商名称、合作期限、近3年向前述供应商采购商品类型及金额,以及报告期对应预付款项的付款时间、购买商品类型及金额、协议约定的交货日期、是否逾期未交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与上述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题4(1)上述预付款项形成原因、供应商名称、合作期限、近3年向前述供应商采购商品类型及金额,以及报告期对应预付款项的付款时间、购买商品类型及金额、协议约定的交货日期、是否逾期未交货,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与上述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公司回复:

  期末预付账款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合作期限、近3年向前述供应商采购商品类型及金额,以及报告期对应预付款项的付款时间、购买商品类型及金额、协议约定的交货日期、是否逾期未交货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苏州衣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衣之源”;河北宇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宇腾羊绒”;江阴新耀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耀能源”;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南高纤”。

  上述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问题4(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预付款形成原因:

  A、衣之源和宇腾羊绒预付款形成是因为预付原料款。预付较大的原因:

  ①公司根据目前的国际贸易形式判断,公司主要原材料澳毛的进口可能会受影响,可以适当提前储备一定量的主要原材料。

  ②2020年受疫情影响,羊毛、羊毛条的价格跌至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历史低价区域,羊绒价格也跌至近几年来的低价。本次下跌是因为疫情影响造成的,属于突发性事件,随时可能出现报复性上涨。2020年四季度,羊毛条价格开始上涨,公司根据价格趋势判断,羊毛条价格开始出现反弹,预计会继续上涨,且当前价格仍处于低位,公司在前期采购原料的基础上,分别在11月、12月又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锁定价格,并于12月支付预付款。公司认为在当前价格锁定一定数量的原料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羊毛条价格趋势:

  ■

  ③公司根据相关情况和以往经验预测公司有较大可能接到大额订单。且根据预测数量大交期紧,若待接到订单以后再开始备货和生产,一是交期可能赶不上,二是市场的原料价格可能会受供需影响而大幅涨价。因此公司决定提前采购主要原料羊毛条和羊绒,并通过支付预付款的形式提前锁定价格和数量。2021年2月,公司了解到预计的大额订单的交货时间节点有了调整,将在三年分批进行。考虑到目前羊毛和羊绒价格上涨,公司提前储备的原料可以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要求供应商分批到货。

  B、新耀能源预付款形成是公司结合市场及煤碳库存情况,预付煤款订货。

  C、江南高纤预付款形成原因是预付锁定公司需要采购的涤纶条的原料聚酯切片的价格。2020年受疫情影响,聚酯切片价格拦腰折半,公司结合耗用情况,在合适的价格区间锁定生产所需原料聚酯切片的价格。

  综上所述:公司预付款2020年较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预付原料羊毛条及羊绒所致,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回复与我们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核对;

  2、对于预付账款的真实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和付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②抽样选择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③抽查采购合同,查验重要采购合同条款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④抽查付款凭证,查验收款单位和金额是否正确;⑤抽查入库凭证,查验入库单及增值税发票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单价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⑥访谈采购部门,了解双方交易模式及大额预付账款的原因;⑦访谈重要供应商,了解双方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存在并现场查看了供应商备货情况;⑧查验大额预付款的期后到货情况。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2020年期末预付账款较上期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且未发现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应说明的关系。

  问题5.年报披露,期末存货账面价值9.55亿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价值3.73亿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4.25亿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947万元,计提比例0.98%。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库龄列示各项存货的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2)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存货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问题5(1)分库龄列示各项存货的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0年期末存货按原材料主要类型(原毛和羊毛条)、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的库龄及同期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问题5(2)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化趋势、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存货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行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

  毛纺行业:

  ①对于产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因其数量繁多、单价较低,所以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各类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的净值。

  ②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对于原材料辅料中的电缆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原材料辅料中电缆存在减值迹象,本报告期末电缆价格参照江苏中煤电缆有限公司的价格。

  ④报告期期末比较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高低,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热电行业:

  热电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汽和电,期末无库存余额,不存在跌价问题,原材料主要是煤,因煤市场行情容易发生变化,公司一般不会库存大量煤炭,一般月采购量约等于当月或下月消耗量,不存在跌价问题。

  2020年末对公司库存商品-面料进行可变现净值测算,列示如下:

  单位:元/米

  ■

  注:估计销售单价为期末各类产品销售均价;销售费用率为与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销售费用除以当期毛纺业务主营业务收入。

  由上表可知:2020年末,公司存货库存商品-面料期末可变现净值除“全毛花呢(一般贸易)”、“羊剪绒”、“毛涤花呢(埃塞公司)”外均高于存货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已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全毛花呢(一般贸易)存在减值迹象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影响,欧美销量减少,导致全毛花呢(一般贸易)估计销售单价降低;毛涤花呢(埃塞公司)存在减值迹象主要是2020年4月刚投产,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存货单位成本较高。

  存在减值迹象的面料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面料对应的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测算列示如下:

  单位:元/米

  ■

  存在减值迹象的面料羊剪绒、毛涤花呢无对应自制半成品。

  存在减值迹象的面料全毛花呢(一般贸易)对应的自制半成品全毛花呢坯布(一般贸易)期末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

  原材料、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根据公司经营方针,一般不直接对外销售,属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根据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毛纺行业②,期末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18年-2020年澳大利亚原毛及国内羊毛条价格图如下:

  ■

  ■

  2020年前三季度羊毛和羊毛条价格下跌第四季度开始上涨,公司原材料中的羊毛和羊毛条不断购入,也不断消耗,是一个滚动的状态,公司采购羊毛、羊毛条时,会根据羊毛、羊毛条价格制定适当的采购计划。因此公司的羊毛、羊毛条并不是处于价格高位。

  与同行业比较

  存货周转率

  单位:次

  ■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处于中间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浙文影业2020年存货跌价准备49,606.95万元,其中98.84%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影视产业的存货跌价,纺织产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同行业上市公司虽然都是毛纺企业,但是所处产业链阶段、业务模式、业务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各自的实际情况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公司的主要存货是库存商品:面料,以及原材料:羊毛和羊毛条。经查阅同行业相关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新澳股份的销售产品主要是毛精纺纱线和羊毛毛条,其2020年年报显示毛精纺纱线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约71%,羊毛毛条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约18%;毛精纺纱线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约占82.62%,羊毛毛条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约占92.35%,纺织业务的直接材料成本约占83.16%;原材料价格的上下波动对产成品成本和售价影响较大。而本公司主要销售产品是面料,2020年纺织业务原材料成本约占58.93%。因此本公司用于直接销售的产品的价格受羊毛价格波动影响比新澳股份小。

  如意集团和南山智尚主要销售产品是服装和面料,面料用于制作服装,服装作为最终产品,受流行趋势、时间因素影响比面料明显,存货跌价风险也相对较高,因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也相对要高。如意集团2020年服装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70.35%,毛纺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25.80%。南山智尚2020年服装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52.56%,精纺呢绒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45.53%。且南山智尚存在战略调整,收缩休闲服装业务,陆续关闭部分时装品牌门店、清理库存,对休闲类服装及相关面料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南山智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对于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①获取存货跌价准备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是否恰当;

  ③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检查其合理性;

  ④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本期计提或转销是否与有关损益科目金额核对一致。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6.年报披露,在建工程项目“埃塞俄比亚阿达玛市阳光服装城”期初余额3.4亿元,报告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2.43亿元,期末余额9719万元。该项目以前年度未转入固定资产。2019年年报在建工程项目“埃塞俄比亚生产基地”的期末余额与2020年年报在建工程项目“埃塞俄比亚阿达玛市阳光服装城”期初余额相同,但项目预算数不同,其中“埃塞俄比亚生产基地”项目预算数为9.65亿元,“埃塞俄比亚阿达玛市阳光服装城”项目的预算数为10.21亿元。前期,受海外疫情影响,埃塞俄比亚子公司已于2020年8月停工。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为同一项目,是否涉及同一资产,前后信息披露是否一致及原因,进展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差异;(2)结合上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说明报告期大额转入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相关金额是否准确;(3)埃塞俄比亚子公司的具体复工进展,预计复工时间,审慎评估是否存在无法复工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问题6(1)上述两个在建工程项目是否为同一项目,是否涉及同一资产,前后信息披露是否一致及原因,进展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回复:

  上述在建工程是同一项目、同一资产。名称描述不一致主要是表述未统一所致,该在建工程项目以前描述为“埃塞俄比亚阿达玛市阳光服装城”,后在披露时统一描述为“埃塞俄比亚生产基地”,2020年报披露时未统一,表述错误,应表述为“埃塞俄比亚生产基地”。该在建工程项目预算数不一致主要是因为2019年年报披露不准确。公司2018年该在建工程预算披露为10.21亿元,2019年披露为9.65亿元,2020年披露为10.21亿元。披露2019年年报时,考虑到埃塞公司不开展服装业务,公司将该在建工程的预算数10.21亿元扣减了服装部分工程的预算数。后公司认为2019年调整不准确。公司与工程承包方签订的是总包协议,约定造价10.21亿元,根据实际结算;目前该项目在建第一步,后续安排和建设尚未开始,埃塞公司虽然目前计划不开展服装业务,但是公司与工程承包方2016年签订的合作协议造价10.21亿元并未做更改,公司该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数以此协议为依据,因此应披露为10.21亿元。

  该项目尚未完全建设结束,最终以实际结算数据为准,不需要调整预算数。公司前期披露投资设立阳光埃塞公司,该项目总投资3.5亿美元,考虑到风险,从谨慎性的原则出发,分三步实施,目前已建成一条生产线,于2020年4月开始正式生产,后因新冠疫情在世界各地蔓延于2020年8月初开始正式停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5.03亿元人民币。该项目进展情况与前期披露不存在差异。

  问题6(2)结合上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说明报告期大额转入固定资产的合理性,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相关金额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公司前期披露阳光埃塞公司于2020年3月开始试生产,于2020年4月开始正式生产,该在建工程项目部分于3月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因此前述转固及时合理。

  公司委托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埃塞公司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1751095-2015)》、《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等为依据,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经审定,该工程转固部分金额为人民币228,697,818.98元,经与国内总承包方协商一致,以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入账平均汇率6.6825(按项目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合计数除以原币(美元)合计数计算得出)折合美元34,223,392.28为结算付款价格,并以美元支付。

  阳光埃塞公司记账本位币为比尔,2020年3月末,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结转固定资产,埃塞公司以3月末汇率将34,223,392.28美元折合为1,128,581,384.88比尔入账,减少在建工程,增加固定资产,转固金额准确。

  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2020年合并报表时,在建工程埃塞项目结转固定资产金额 1,128,581,384.88比尔以3月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243,150,142.17元,固定资产增加金额1,128,581,384.88比尔以12月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187,120,750.90元,汇率变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其他减少56,029,391.27元。

  问题6(3)埃塞俄比亚子公司的具体复工进展,预计复工时间,审慎评估是否存在无法复工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埃塞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将根据疫情的实际控制情况进行复工复产,具体复工时间尚未确定。目前根据新冠疫情的全球发展情况,以及接种疫苗等有效手段的出现,公司预计在2021年底可以进行相关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

  埃塞公司目前不存在减值。原因是①2020年因为新冠疫情的蔓延,埃塞公司决定停产,该次停产是临时性停产,不是永久停产。②埃塞公司产品市场未发生重大改变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收入:A、埃塞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海外市场,虽然目前因为疫情受到了一定影响,但随着时间会逐步恢复;B、埃塞公司产品在当地存在市场;C、公司也会视情况进行适应市场需求的面料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综上所述:埃塞公司不存在无法复工需要减值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将公司回复与我们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或披露的信息进行核对;

  2、根据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建审计报告,复核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3、获取当地审计机构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imited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向其了解重要资产相对应的审计证据。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进展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转固及时,金额准确;公司管理层对埃塞项目减值迹象判断准确。

  问题7.年报披露,报告期销售费用3176万元,同比增长76.91%。其中,职工薪酬发生额1446万元,上年同期为0元。报告期公司销售人员人数182人,上年同期为252人。上年度销售人员工资未在销售费用中核算。请公司补充披露上年度销售人员工资未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公司以前年度未专设销售机构,2020年专设销售机构,公司将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将公司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核对。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回复提及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公司财务报表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在重大方面一致,就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对销售人员工资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8.公司于199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承诺在两年内将其所有的“阳光”牌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尚未履行。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存在上述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请公司核实年报中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

  公司回复:

  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的部分存在将上述事项遗漏的情形,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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