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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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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5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215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2099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新增股份42,300,000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74,771,370股。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2,471,3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2,481,344.5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公司已于2021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新增股份42,300,000股,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774,771,370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099元(含税),即: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372,481,344.55÷1,774,771,370≈0.2099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0.2099×1,774,771,370≈372,524,510.56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股现金红利0.2099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372,524,510.56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6%。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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