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3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通过《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1年8月20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拟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期至 2022年8月20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赵余夫、李剑彤、郑恩海为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1-03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1年8月20日届满,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期至2022年8月2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8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8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2018年2月9日、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08月2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财产专户“华澳臻智117号-宏润建设2018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截止2018年12月21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8,583,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成交均价为4.08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198,343,027.23元,锁定期为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12月21日。

  2021年2月26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半年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1年8月20日届满。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2,870,91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2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宏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2021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期至2022年8月20日。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延期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再设定锁定期。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期至 2022年8月20日。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