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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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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3618            债券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45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3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1号)。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12,697,629.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8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首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美诺华天康”)、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于2017年3月31日、2018年12年14日、2019年11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后因公司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按照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首发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万联证券承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美诺华天康、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及专户银行于2020年9月9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于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3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美诺华天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01120029003052357)、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2006293018010047644;332006293013000271813)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均为0,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子公司和万联证券以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3618            债券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评级:AA-,主体评级:AA-●

  ●本次评级结果未发生调整,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美诺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行业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2021年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美诺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未发生调整。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21年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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