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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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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详见2021年6月1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8050       债券简称:钧达转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1.27万元。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出现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修订〈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部分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21年7月5日 14:00

  4、会议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部分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7月2日(9:30-11:30;14:00-16:00)。

  3、 登记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三楼会议室

  4、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本通知指定时间内办理出席登

  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钧达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联系人:蒋彩芳

  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0898-66812616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保税区内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70216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关于修订《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对现行《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议案

  鉴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是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鉴于目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承接了公司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义务。

  为加强可转债管理,理顺关系,公司拟变更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由银河证券变更为中泰证券,即聘请中泰证券为公司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关于修订《股份质押担保合同》部分条款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鉴于:

  1、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钧达转债”)3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万元,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公司控股股东——海南中汽零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塑料”)以其持有的32,727,962股公司股份作为质押财产,为钧达转债的偿付提供质押担保。中汽塑料于2018年5月4日与原质权人代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质押担保合同》”)、于2018年12月14日签署《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于2020年1月7日签署《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担保合同之补充协议》。

  3、钧达转债已于2019年6月开始转股,截至目前已有17,881万元的可转债转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4,119万元。

  为更好维护债权持有人及担保人双方的利益,公司拟对《质押担保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                     (个人             )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空白处写“√”;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元的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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