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6户。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3,564,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3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8号),核准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李建波等172名自然人发行81,114,99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8,237,300元。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股份81,114,991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03,262,849股增加至584,377,840股。
2020年12月23日,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的股份64,484,79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584,377,840股增加至648,862,630股,该等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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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表所列发行对象(不含“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所新增发行的股份(合计:43,564,287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杨国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林萌、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宜共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驰泰诚运证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名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因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不同,不属于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情形。上述6名股东在本次交易中已就其认购的新增股份作出相关限售承诺,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并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颁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除上述限售锁定承诺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述6名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6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上述6名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3,564,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3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6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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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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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承诺;
3、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