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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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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李石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昆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事李石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李石山

  成  员:肖淑英、李双友、华士国、沈春晖、钱正鑫、杨向红

  (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召集人:杨向红

  成  员:李石山、沈春晖、张永卫、吉利

  (三)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吉利

  成  员:李双友、张永卫

  (三)风险控制委员会

  召集人:张永卫

  成  员:钱正鑫、吉利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董事长提名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沈春晖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彭明生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杨海燕女士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严明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聘任沈春晖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总裁提名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裁提名,聘任饶雄先生、彭明生先生、龚香林先生、周捷飞先生、严明先生、杨海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龚香林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赵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可及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同意:

  (一)授权李石山先生、沈春晖先生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在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二)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事项及与配股章程在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变更红塔证券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整改规范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红塔登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整改规范方案变更为以产品提前终止形式,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该集合计划的规范整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沈春晖先生、饶雄先生、彭明生先生、龚香林先生、周捷飞先生、严明先生、杨海燕女士、赵凯先生简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沈春晖先生,1976年3月出生,法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总部业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4年7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务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17年10月至今兼任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春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饶雄先生,1970年8月出生,材料物理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任云南省水利水电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任鹏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任银河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2004年7月至2015年3月,历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兼总裁助理、投资总监、副总裁;2015年3月至2021年4月,历任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彭明生先生,1961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至1990年8月任中学教师;1993年1月至1997年5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职于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职于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中油中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历任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存管中心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13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合规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红塔证券首席风险官;2013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合规总监。

  龚香林先生,1973年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科员;2002年1月至2004年5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9年6月历任红塔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20年3月任红塔证券财务总监,其中,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红塔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红证利德董事长。

  周捷飞先生,1974年5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庆杨家坪证券营业部职员;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原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蛇口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05年12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惠工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路营业部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大道营业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红塔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现兼任红塔期货董事。

  严明先生,1974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昆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电脑部职员;2001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红塔证券信息技术中心职员、信息技术中心运维部经理、清算存管中心副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兼运营中心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其中,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兼任红塔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兼任红塔证券首席信息官,现兼任红塔期货监事会主席。

  杨海燕女士,1971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春光器材厂;1995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职于云南证券交易中心;1999年11月至2004年3月历任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机构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19年12月历任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处长、机构监管处处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职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至今任红塔证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兼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赵凯先生,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8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证券报社重庆记者站记者;2003年3月至2020年7月历任中国证券报驻云南记者、首席记者、西南运营中心(云南)负责人;2020年8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10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全体监事一致推举职工代表监事毛志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昆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毛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毛志宏先生,1970年6月出生,研究生,助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5年8月任云南省机械化施工公司职员;1995年9月至2000年5月历任云南证券交易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理;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任云南省证券机构重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红塔证券筹备委员会秘书;2002年2月至2004年4月历任红塔证券昆明北京路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07年6月历任红塔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红塔证券监事;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历任红塔证券总裁助理、行政总监;2008年9月至2021年4月任红塔证券副总裁;2012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红塔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6月兼任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兼任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任红塔证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提名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沈春晖先生为公司总裁,具体详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5)。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裁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项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伍志旭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第1、2、3项议案各子议案涉及相关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后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期满之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亚斌、胡宇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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