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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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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和2019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6月1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1年6月18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19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事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的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6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10.70元,过户股份数为1,027,981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1,439,173股。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其中,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即2019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18日),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2021年6月19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19,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但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019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18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安泰化学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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