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总裁冯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305,764,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6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6,600,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2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9,163,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84,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84,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633,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03%;反对1,130,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94,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74%;反对1,16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808,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4%;反对955,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61,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57%;反对955,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94%;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7,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94%;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关联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79,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25%;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2,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524%;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06%;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84,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1,179,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王蛟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