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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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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董-1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郭嘉祥、林崇、许光汀、叶宏、雷石庆、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董事陈丽芳女士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雷石庆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临-3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审议《关于公开出让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福建省金海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公司”)为我公司持股10%的参股公司。金海公司目前处于建设开发初期阶段,近期效益不明显,且根据金海公司未来的规划,将继续投入建设四个功能规划区及旅游综合配套区,未来的建设周期较长,其对应的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经营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明确要聚焦主业,该股权出让符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要求。

  因此,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按以下实施方案全程合法依规、避免一切风险的办理公开出让金海公司10%股权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转让方式: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让金海公司10%股权。

  (二)转让价格:以国资委核准的金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12,311.07万元为依据,按不低于1702.62万元价格挂牌出让金海公司10%股权。

  (三)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金海公司产生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四)交易结算方式:股权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该款项至产权交易机构账户。待股权受让方将该款项支付完毕,方可办理金海公司10%股权和董监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开展闾峡风电场风机修复的议案》;

  为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闾峡风电场效益潜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按以下方案开展闾峡风电场风机修复工作:

  1、根据各机组设备不同状态,采取分成两类机组分别采用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的模式开展风机机组修复,项目总预算4075.5万元,费用由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承担,并授权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实施;

  2、为减少项目风险,将风电场运维服务与风机修复项目一并委托同一合作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授权处置福鼎市桐艺模具压铸厂设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全程合法依规的对福鼎市桐艺模具压铸厂抵偿电费的两台压铸设备进行处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向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捐赠帮扶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乡村振兴,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按照规定流程向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捐赠帮扶资金20万元,用于支持该村基础设施建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3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刊登于2021年5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1临-29)。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郭嘉祥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3,485,5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0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3,421,4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0%。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森宇、游艺铭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协议转让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475,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1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6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森宇、游艺铭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3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1临-3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66,747,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58%)的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159,0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关于计划减持闽东电力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66,747,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58%),本次减持计划前,省投集团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2017年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9,159,029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1月3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省投集团承诺对于2017年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承诺已正常履行完毕。

  省投集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系省投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时间区间,省投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省投集团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省投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闽东电力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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