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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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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21年6月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寅镐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其他变化,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已经得到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并于2021年5月19日上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4月29日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60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4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5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32,049,800.00元,增加股本人民币 3,820,000.00元。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4,020,455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840,455元,股本为207,840,455股。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1,206,136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62,352,136股(含本数)。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1,206,136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发行上限按届时的公司总股本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021年3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4月1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1,206,136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有关事宜的相关议案,拟向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8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5月19日完成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4,020,455股增加至207,840,455股。

  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鉴于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即不超过62,352,136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其他变化,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已经得到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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