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公司58,127,69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144,7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陈爱莉持有公司1,766,26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0,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3%);赵志华的一致行动人赵永春持有公司128,51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出于个人财务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607,912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公司今日收到股东《告知函》,截至2021年6月15日,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879,466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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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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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5%以下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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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其中赵志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561,000股,减持比例0.5%,减持期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6月11日,减持价格区间为8.83-14.44元/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