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6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腾安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 转 1 转 8

  网址:www.txfund.com

  二、本次增加腾安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基金

  ■

  三、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参与基金

  上述基金均参加腾安基金定投业务。

  2、业务开通时间

  本次活动自2021年6月17日起。

  3、重要提示: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腾安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腾安基金交易系统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元,具体扣款金额以腾安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3)腾安基金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腾安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腾安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基金转换

  1、参与基金

  上述基金可以与下列已在腾安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办理相互转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除外)。

  ■

  本公司后续新增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2、基金转换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1年6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

  3、适用投资人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通过腾安基金渠道持有上述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4、适用销售机构

  腾安基金销售渠道。

  5、基金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1)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2)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用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相关费率公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3)具体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2)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3)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如转出基金为赎回带走未付收益的货币基金,则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在腾安基金渠道将持有期限为20天的10万份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929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4%,对应赎回费率为0.00%,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2864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则该笔转换投资者得到的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计算方法为:

  转出金额=100,000.00×1.0929=109,29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9,290×0.00%=0.00元

  转入金额=109,290.00-0.00=109,29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9,290.00×1.5% / (1+1.5%)=1,615.12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9,290.00×0.4% / (1+0.4%)=435.42元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1,615.12-435.42=1,179.70元

  净转入金额=109,290.00-1,179.70=108,110.30元

  转入份额=108,110.30/1.2864= 84,040.97份

  6、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8) 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9) 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0)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1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五、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定投、赎回上述基金,申购、定投、赎回费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外)均参加腾安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腾安基金具体安排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2、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进行上述基金转换业务,均参加腾安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腾安基金具体安排为准;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

  六、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017 转 1 转 8

  网址: www.txfund.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