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1年6月1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4,23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4,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授予日:2021年6月4日
(二)授予数量:4,230万股
(三)授予人数:186人
(四)授予价格:5.8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包括研发、销售、管理等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涉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230万股。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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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算,且授予日和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为12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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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10号),截至2021年6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186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4,230.00万股的出资款人民币248,724,000.00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其中计入股本42,300,000.00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另行支付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相关手续费等费用合计金额1,357,452.83元(不含税),其余205,066,547.17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2,471,370.00元,总股本为人民币1,732,471,37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4,771,370.00元,总股本为人民币1,774,771,37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4,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32,471,370股增加至1,774,771,370股。公司控股股东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346,404,576股A股股份,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比例将由19.99%变更为19.5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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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所花费的代价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本公积,且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假设以授予日2021年6月4日数据测算,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为5.02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21,234.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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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
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