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6月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关联董事高培刚、尤源回避表决第一、二、三项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培刚、尤源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培刚、尤源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培刚、尤源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智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编号:2021-036)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依据经营情况并经股东方协商约定,为稳定与激励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促进经营目标实现,完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风险共担、成就共享的认同意识和事业凝聚力,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实施北斗智联的股权激励计划。北斗智联的股东方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根据持股比例以股权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北斗智联10%(6,000万股)的股权,其中重庆北斗转让持有股份的5.649%(3,390万股),嘉兴海松转让持有股份的4.351%(2,610万股)用于该激励计划。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2021年)》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其董事长徐林浩作为激励对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将被授予不超过800万股北斗智联股份,涉及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按照最高交易额计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95%。该部分股份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中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37)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7月1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39)。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6月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利益共享及相应的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管理方法的制定有利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2021年)》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037)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智超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智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张智超,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2年5月入职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会计核算总监、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张智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1年6月11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依据经营情况并经股东方协商约定,为稳定与激励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促进经营目标实现,完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风险共担、成就共享的认同意识和事业凝聚力,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实施北斗智联的股权激励计划。《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2021年)》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北斗智联的股东方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嘉兴海松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根据持股比例以股权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北斗智联10%(6,000万股)的股权,其中重庆北斗转让持有股份的5.6496%(3,390万股),嘉兴海松转让持有股份的4.3504%(2,610万股),给予北斗智联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立的“持股平台”,激励对象通过该“持股平台”参与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转让前后,北斗智联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

  注*: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的工商注册手续尚未办理,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本股权激励计划中,北斗智联董事长徐林浩作为激励对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将被授予不超过800万股北斗智联股份,涉及金额不超过400万元。该部分股份在本次授予中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不需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情况

  1、授予原因:促进北斗智联经营目标实现,完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风险共担、成就共享的认同意识和事业凝聚力,保持健康持续发展。

  2、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林浩,身份证号:130983198*********,现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北斗智联董事长,拟任“股权激励‘持股平台’(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合伙人。

  3、北斗智联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60ERHW86

  注册资本:陆亿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系统及部件、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北斗智联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授予价格确认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价格参照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20年5月份增资北斗智联每股价格人民币1元的50%,同时也参照了北斗智联2021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人民币0.636元。经股东方研究确定,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0.5元。

  6、本次授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部分

  激励对象徐林浩通过股权激励“持股平台”获得授予股份不超过800万股,授予价格为0.5元/股,涉及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按照最高交易额计算,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095%。徐林浩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条款,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以股东转让方式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关联自然人徐林浩北斗智联股份应经北斗星通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与徐林浩发生的关联交易,仅限本次因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产生的不超过40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其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股东与公司间风险共担、成就共享的认同意识和事业凝聚力。在不考虑该计划对北斗智联业绩的激励作用情况下,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该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对北斗智联业务发展产生正向作用。且本次激励计划并不影响北斗星通对北斗智联的控制权。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公司影响较小。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的本次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北斗星通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保荐机构对北斗星通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许芳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许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eijing BDStar Navigation Co., Ltd.

  (3)设立日期:2000年09月25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

  (5)股票上市时间:2007年8月13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北斗星通

  (8)股票代码:002151

  (9)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10)董事会秘书:潘国平

  (11)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

  (12)邮政编码:100094

  (13)联系电话:010-69939966

  (14)传真:010-69939100

  (15)电子信箱:BDStar@BDStar.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03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许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许芳,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1月出生,民进会员,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TCL多媒体科技控股公司CHO(首席人力资源官)。2015年9月至今任TCL大学执行校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北斗星通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同行公学教育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现任北斗星通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许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6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6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

  收件人:潘国平 姜治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69939966

  公司传真:010-69939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许芳

  2021年6月11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附件: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芳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7月1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3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35)、《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上述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6月24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