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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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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董事长邹榛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基于当前公司股价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孙仲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意公司制定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孙仲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孙仲华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基于当前公司股价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方案中的员工回购股票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修订后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调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意公司制定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计划购回的股票已于2021年4月12日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变更。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基于当前公司股价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情况,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公司相应拟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调整,系基于当前公司股价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际情况,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所做出的相应调整,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

  2、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方案中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修订后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调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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