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周大生”)收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泰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有投资”)《关于泰有投资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泰有投资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周大生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203,238股(占公司总股本1.3960%)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别登记至泰有投资合伙人个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泰有投资已于2021年6 月8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泰有投资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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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1、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华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250,948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由468,771,166股变为461,818,876股。
证券过入方中,周华珍女士、向钢先生、卞凌先生、何小林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相关规定,也将继续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
2、本次泰有投资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泰有投资出具的《关于泰有投资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