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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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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1年06月0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06月08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自2021年06月08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21年06月15日起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

  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1年6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自2021年6月15日(含该日)至2021年7月12日(含该日)期间的2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如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1年7月13日将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自2021年6月15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在第一个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自2021年6月15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6月28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自2021年6月15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7月12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投资者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自2021年6月15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转出本基金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转入本基金的,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

  当转换金额达到转入基金收取固定费用的标准,则不享受基金转换申购补差优惠,基金管理人收取固定转换费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6.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1年6月15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3月6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在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由于挂牌条件、转让规则等制度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存在较大差别,本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股票将面临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挂牌公司降层风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精选层市场波动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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